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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德(Comte,A)认为,社会是一种有规律的结构,对于社会结构的研究是社会学的基本议题。古今中外,很多学者都致力于对社会结构的学术思考,社会结构作为社会学的基本定义也经历了从形构到解构的过程。英国著名社会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终其一生都在从事对于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分类的研究,并产出了属于自己的学术成果:“格栅/群体”(Grid/Group)文化理论。尽管“格/群”理论在学术界存在一定的争议,但该理论后来也被很多学者应用于对现实社会类型、跨区域文化类型、宗教类型等领域的划分尝试。 本文在前期资料搜集阶段发现,学术界对于现实社会结构的研究成果已经非常丰硕,但是鲜有学者对网络社会的结构进行具有创造性的思考,这种创造性表现在观点的新颖性,而非定义的界定。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在网络技术发展中催生的一种新型社会关系形式,它依托于现实社会又延伸了现实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的功能,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那么网络社会究竟以怎样的结构形式存在?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怎样互相作用,良性互动?处于网络环境中的主体又是怎样相互影响?网络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固化的逻辑?本文就尝试以玛丽·道格拉斯的“格栅/群体”文化理论为研究工具,将“格”、“群”两个向度运用到对网络社会结构的分析当中,依托“格栅/群体”文化图式,将网络社会划分为四个象限,在动态中探究网络社会的结构形式。 本篇论文的主体一共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该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意义并对文章中需要用到的文献进行搜集、整理;第二部分为文章的第二章,这是本文的理论基础,本文在这一部分中详细引入并介绍了玛丽·道格拉斯的“格栅/群体”文化理论相关概念;论文的第三部分为文章的第三、第四章内容,在这一部分中,本文将“格栅/群体”文化理论应用到对于网络社会的研究当中,通过具体案例验证其合理性,并在最后提出了自己对于网络社会结构的认知——一种多元化的动态结构,力求为网络社会提供管理方面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