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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发展虽然为消除家庭暴力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但是并不意味着家庭暴力的消除。只有全社会都觉悟起来,奋力斗争,家庭暴力的厄运才会到来。1家庭暴力不是地区问题,也不是国家问题,而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中国内地很多地方都先后针对家庭暴力进行地方性立法,在反家庭暴力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就,积累了有益经验。但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家庭暴力防治体系并没有建立,在家庭暴力防治过程中还面临着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学习、尝试、创新中解决。中国台湾地区是亚洲地区最先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地区,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尝试和改革,在家庭暴力防治方面已经有所成就。我们可以从台湾家庭暴力防治体系中汲取有益部分,建立并完善内地家庭暴力防治体系,更好的维护家庭暴力中弱势群体的利益,构建和谐家庭。本文除引言外分为四个部分,共三万余字。第一部分为“我国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现状之考察”。此部分从台湾家庭暴力防治立法背景及主要制度设计、警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业服务、雇主及被害人的相关补助制度、创业信息、创业咨询以及被害人创业贷款补助制度等后续援助、家庭暴力防治效果这几个方面对台湾家庭暴力防治现状做了全面而详细的介绍。第二部分为“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现状之考察”,主要阐述了内地有关家庭暴力立法情况及主要制度设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防治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庇护所运作情况等。第三部分为“我国内地与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比较评析”,以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内容为对象,对两地家庭暴力防治从立法、各机构防治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家庭暴力受害人后续援助、家庭暴力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比较评析。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内地家庭暴力防治的立法及工作机制的建议”。本部分以论文前三部分的阐述、分析为基础,建议我国内地应当制定全国施行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完善现有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家庭暴力受害人后续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