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普法工作的完善

来源 :南京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hwgppp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社会性和系统性的工程,虽然经过了20多年的历程,但其任重而道远。存在法治精神弘扬不足,法治环境欠佳,形式主义严重,农村、社区、企业的普法存在盲点,各项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调查研究的理论深度不够等问题。本文总结了20多年的普法经验,借鉴国外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从普法理念、制度建设和普法实践三个方面构建新时期我国普法工作的设想,促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倡树立培养公民崇尚法治的理念,树立通过法律服务增强普法的生命力的理念,树立提高普法服务效能的理念,树立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的理念,树立鼓励非政府组织、法学精英参与普法的理念;健全并落实好普法制度,强化保障、考评、监督机制建设,建议国家立法;通过法治实践深化法治教育,加强普法专兼职队伍建设,创新普法的方法手段,注重普法的广泛性,将农民工、无理上访缠访者、帮教矫正对象和宗教人员列为普法重点对象。
其他文献
随着国家对高校学生管理政策的改变,高校大学生婚恋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开始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谈恋爱已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日益
传闻证据是英美证据法中最赋有争议的证据类型之一。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围绕传闻证据的证据能力,英美法系形成了一系列繁复的运用规则。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只是
富勒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其法律内在道德理论在西方法哲学界有重要的地位。富勒著有《法律的道德性》,它是富勒与分析法学家哈特的一场论战的产物,此次论战主要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