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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作出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决策和我国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理论界当前面临的必须加以深入研究的重大的理论课题。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这一核心。因为以人为本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最高目的,是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宗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现代化建设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更是社会和谐的现实前提和根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政治民主、公平正义、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等根本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只有在政治民主、公平正义、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等原则的规范和指导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才有正确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我们只有将这些原则贯彻落实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政治、法律等制度的设计中,才能踏上和谐社会构建的现实之途。“以人为本”的核心与“政治民主、公平正义、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等原则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决定着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它要求这些根本原则必须基于这一核心而确立和贯彻;另一方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原则必须反映和体现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并为其服务。同时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只有通过这些原则才能转化为和谐社会构建的实践。本文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深入探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核心和根本原则,论证了“核心”与“根本原则”的相互关系以及把握这些关系对我国和谐社会建构的现实意义。本文正是通过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和根本原则的深入探索,以期丰富和谐社会构建的思想基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支撑,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找到一条现实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