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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网络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以网络媒介为主的时代。在网络媒介时代下,网络剧作为网络与影视艺术相结合起来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产物。网络剧满足了受众对于声音和画面的需求。它与传统电视剧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更加迎合市场需求和贴近受众。其依托于网络媒介的传播方式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框架体系,改变了受众接收观看的方式。网络剧的产生、发展丰富了人们娱乐的形式,采用独特的传播方式和审美吸引受众关注,满足人们对网络娱乐的需求。网络视频平台纷纷投资到网络剧的创作当中。2015年网络剧呈“井喷”发展之势,产量达到379部,业界把2015年作为我国网络剧“元年”。但是,伴随产量的增加,网络剧低俗化现象却日益明显。低俗化是我国网络剧市场化、娱乐化蓬勃发展过程中一种变异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网络剧低俗化伴随商业化不断发展,一部分网络剧放弃传播社会文化责任,大批量地制造低俗化网络剧。随着网络媒介的快速发展,网络剧更加变本加厉的传播低俗文化,破坏网络剧市场生态平衡。本文根据伊尼斯传播偏向理论,深入研究网络剧低俗化传播偏向的特点及原因,分析低俗化偏向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我国网络剧的发展现状着手,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法根据传播偏向理论对网络剧的传播现象、传播内容、以及传播形态等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找出网络剧低俗化形成的具体传播偏向。低俗化传播偏向不仅影响受众的审美而且影响着我国影视剧文化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作为一种具有强烈影响力的新事物,受众大部分为年轻群体,我们必须重视其出现的不良问题。最后,对于网络剧低俗化传播偏向呈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我们可以从打造精品网络剧、把握文化方向、弘扬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加强政府监管四个方面入手,改变低俗化的传播偏向,创造出优秀网络剧,从而促进网络剧更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