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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关系、人地关系和农村地域结构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使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迅猛增长,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保持耕地保有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农村有大量土地闲置,甚至出现不少“空心村”现象,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的“矛盾”凸显。因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保护耕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有重大战略意义,对提升土地利用价值、提高农民收入、提升支农惠农政策水平等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研究以陕西省黄土丘陵沟壑区的典型区域—米脂县为例,在分析米脂县耕地现状的基础上,运用数据库统计分析和典型样区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测算了各乡镇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运用指数法测算了耕地质量提高潜力,汇总各乡镇农用地整治数量潜力和质量潜力得到了农用地整治综合潜力;在分析米脂县农村建设用地现状的基础上,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测算了各乡镇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潜力;在分析米脂县废弃土地现状的基础上,运用适宜性定量评价方法测算了各乡镇的土地复垦潜力;在分析米脂县宜农未利用地现状的基础上,运用专家打分法测算了各乡镇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全县待整治农用地共44974hm2,可补充耕地2551hm2,平均新增耕地系数为5.52%,平均增产系数为17.23%。以乡镇为测算单元,以新增耕地系数和质量提高系数为分级依据,分别将米脂县农用地数量潜力和质量潜力分为了三个级别潜力区域。(2)全县待整治农村建设用地共860hm2,可补充耕地194hm2,平均新增耕地系数为22.57%。以乡镇为测算单元,以新增耕地系数为分级依据,将全县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分为了三个级别潜力区域。(3)全县待复垦土地共591hm2,可补充耕地354hm2,平均新增耕地系数为59.92%。以乡镇为测算单元,以新增耕地系数为分级依据,将全县土地复垦潜力分为了三个级别潜力区域。(4)全县可开发未利用地共2387hm2,其中宜开发为耕地1982hm2,可补充耕地1714hm2。以乡镇为测算单元,以新增耕地系数为分级依据,将全县宜农未利用地潜力开发分为了三个级别潜力区域。(5)比较而言,米脂县未利用土地开发的潜力最大。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应充分挖掘未利用土地开发的潜力,同时与其他各项土地整治活动积极配合,争取使米脂县的土地整治工作能积极有效地实施和展开,以达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6)本研究通过对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待复垦土地及可开发未利用地潜力的测算与分级研究,为县域土地开发整治潜力测算分级方法提供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