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河流功能区划是我国新一轮的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上一轮的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已近20年,这20年来,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河流状况的变化以及治水理念的革新,原有流域综合规划已不能适应河流功能和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在新一轮的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中,将拟定流域各类河流河段的功能区划,明确不同河流河段治理、开发和保护的功能定位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提出来。河流功能区划是指根据河流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河流功能标准,将河流划分为不同使用类型和不同环境质量要求的功能区,明确不同河段的功能属性,提出相应的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用以控制和引导河流的使用方向,协调好自然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和生态环境功能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维护河流自然功能和不破坏河流生态环境功能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挥河流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河流的可持续利用。
本文在河流的自然功能、生态环境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分析了进行河流功能区划的必要性,而后阐述了河流功能区划的相关研究进展,构建了河流功能区划体系,划分了4类河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规划保留区、调整修复区以及开发治理区。河段功能区划定以后,要按照各类功能区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明晰各河段功能区的主要任务,各河段功能区的主要任务包括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景观保护、防洪排涝、供水灌溉、水电开发、内河航运等7项。河流功能区划体系建立后,本文介绍了河流功能区划的具体方法--双准则约束矩阵方法。将河流的自然功能与生态环境功能作为一个准则,社会服务功能作为另一个准则,建立功能分区图,然后以区划原则为指导,对功能区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划分。
最后,本研究选取黄河干流试点河段河口镇至三门峡大坝作为河流功能区划的实例研究区,区划单元为河段。根据河流功能区划体系和方法将河口镇至三门峡大坝河段划分为河府调整修复区、府小开发治理区、小孟禁止开发区、孟禹开发治理区、禹潼规划保留区和潼三调整修复区。
河流功能理论方法的研究为各河流进行功能区划提供了一个思路,同时也为实施科学治水、依法管水提供了有效保障。河流功能区划是新一轮国家流域功能区划修编的重要内容,最终成果将纳入到国家的总体规划中去,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相关规划一致,并与水功能区划、水利区划、防洪区划、水土保持区划和生态区划等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