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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是指能以客观存在的物品或痕迹外部特征及其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物质性证据。具有不以认识主体的意愿而客观存在的客观性。即无论是否被发现、是否被认识它都客观存在,因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物证被列为八种证据之首。物证一方面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方向,另一方面作为诉讼证据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所以,随着打击犯罪形势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物证在我国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当前公安实践工作中,还存在着现场物证发现提取率不高,物证利用水平低,物证保管能力不强等问题,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薄弱,物证应用能力不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打击犯罪的需求,特别是物证丢失、损毁等问题的发生,影响了执法办案工作。如何对物证的提取利用和保管进行系统的归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切实提高物证应用能力,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是我们公安民警特别是刑事技术工作者所要探索解决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四章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论述。第一章为物证在侦破案件中的作用及利用要求。主要以法治建设对证据的新要求入手,阐述物证的重要作用和物证提取利用的合法性、客观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要求。第二章为当前物证提取利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深刻分析手印、足迹、DNA等常见物证提取利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章为信息化条件下物证综合应用的对策。针对动态化信息化打击犯罪形势的变化,对构建物证综合应用平台,提高物证信息化应用能力进行阐述。第四章为加强物证保管工作的探索和思考。剖析当前物证保管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以期对物证保管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