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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问题严重,产能利用率持续下降,对此问题社会各界也表现出高度关切。然而学术界现有的有关产能过剩形成机理和解决方法的理论研究仍旧存在一定缺陷,也因此导致了以这些研究成果为依据的产能过剩治理政策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此外有关产能过剩问题的实证研究也很不充分。鉴于钢铁产业在安徽省经济中占有支柱性地位,而安徽钢铁产业由于前些年的过度投资,积累了较多的低端产能,因此对安徽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主要通过总结前人研究成果,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对安徽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详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产业升级理论对安徽钢铁产业产能过剩问题的治理提出了一些建议。安徽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集中反映在产能利用率指标上,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省内钢铁产业的产能利用率仅为71.1%,远低于80%的警戒水平,且安徽钢铁产业的利润率长期处于2%-4%的水平,低于5%的警戒水平,由此可以看出安徽钢铁产业存在的产能过剩问题相当严重。此外,安徽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还具有阶段性过剩和结构性过剩的特点,阶段性过剩就是指安徽钢铁产业是在近年来市场需求疲软的背景下出现产能过剩;结构性过剩则是指相比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徽钢铁产业的低端产品占比过大,而高端产品不足,因而呈现出结构性过剩的特点。在进行财政分权改革之后,各级地方政府就开始具有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即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以地区GDP指标为核心的政府官员考核体制,更加刺激了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招商引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动机。这一现象在安徽省十分明显,原因主要在于安徽省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因而省内各级地方政府为保证自身的财政收入,都下达了一定的招商引资指标,此外,钢铁企业的特殊性也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对钢铁产业的投资。而现有的诸如土地等财产的模糊产权以及金融资源和预算的软约束问题,使得各级地方政府有能力通过向投资企业低价划转土地以及为项目投资贷款提供担保等措施变相对投资进行补贴,从而达到推动投资的目的。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更为严重的是投资企业在低价获取土地使用权之后,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抵押,加上地方政府对金融体系的不当干预,会造成投资企业在项目中的自有资金比例过低,引发严重的风险外部化问题。而由于安徽钢铁产业本身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引进能力都相对有限,使得产业内的投资大量转化为低端产能,并由此导致产能过剩问题的产生。在对安徽钢铁产业的产能过剩问题的形成机理进行深入研究之后,笔者认为对产能过剩的治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应当着手改变不适当的制度环境,除了改变省内各级地方政府对钢铁产业投资不合理的推动行为外,还应当采取措施控制产业内低端产能的建设,同时对产业内已有的低端产能要引导其退出,从而彻底改变产业内的过度投资现象;其次,要采取适当措施融入价值链体系,并逐步提升安徽钢铁产业在价值链中的位置;此外,在产业升级过程中,还应积极利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会,提高安徽钢铁产业的技术水平,最终实现安徽钢铁产业的升级。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安徽钢铁产业的可能升级路径归纳为外源式升级和内源式升级两种。在文章的结尾部分,笔者就如何促进安徽钢铁产业的产业升级进程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