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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探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方法: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中规定的方法分别对新疆石油企业13个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并对评价报告从建设项目性质、资料来源、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程序等实践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探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结果:1.13个建设项目总体评价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要求,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均采取或拟采取措施,通过作业场所或相类似作业场所类比调查、定性和定量分级,建设项目类别分别为产生一般或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能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不致发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项目建设或运行是可行的。2.对评价报告的分析表明,建设项目评价工作中存在资料收集不全,法律、法规、标准的检索不全面,工程分析缺乏深度、广度,评价方法在应用中存在不足,应急救援评价不够细致,评价结论不能量化分级,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加强等方面的问题。结论:建议在今后的评价工作中,评价机构应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加强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建设,及时检索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深入细致进行工程分析,同时国家宜尽快修改、完善和颁布实施新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定量分级标准和新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以拓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