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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之间相互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世界各国的继承法对配偶的法定继承权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情的不同,各国继承法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又有不同的立法规定,我国现行继承法确立于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对配偶的法定继承顺序与应继份额给予了法律价值层面的肯定和保护,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继承法对配偶继承权的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暴露出一定的缺陷和弊端,对配偶的继承可得利益保护力度不够,在社会实践中引发较多的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善和提升,现代婚姻关系较之中国以往的任何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在人们的日常物质财富累积以及财富再创造过程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配偶尤其是女性配偶在家庭经济结构中开始掌握经济主动权和话语权,经济地位的改善导致越来越多的配偶希望寻求在法律空间上的获得应有的价值提升和利益诉求。尤其是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各种先进的法治精神和民主理念的输入,我们看到目前世界主要法系国家和地区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都给与了较大程度的立法保护,因此完善我国继承法对配偶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法律规定,不仅顺应了现代法治理念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科学立法的法治观念,同时也是顺应世界立法趋势的。本文主要通过案例的形式引出我国的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制度,并研究不同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对配偶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对我国配偶法定继承顺位与应继份额的借鉴意义,探讨我国目前学者的主要学术观点和见解,提出对目前完善我国配偶法定继承顺序与应继份额的立法建议,期待我国的继承法在日后的立法中有更为合理的立法规定。本文除摘要外,总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问题的引出。通过案列的形式引出配偶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相关问题:什么是配偶的继承顺序与应继份额?不同法系国家和地区对配偶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以及存在的问题?外国继承法对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法律规定对完善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借鉴意义?我国目前继承法对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应该从哪些方面加以完善?第二部分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配偶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本部分主要介绍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基本定义,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法律规定,并从我国的社会历史传统以及国情出发,找出我国现行继承法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第三部分不同法系国家和地区对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法律规定及评析。本部分主要研究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如英国、美国、我国香港特区以及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如德国、日本、法国以及我国澳门特区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规定以及立法分析。第四部分完善我国配偶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遵循我国的人文历史传统和继承习惯,合理借鉴域外继承法并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相关法律规定,研究目前我国主要学者的学术观点,从配偶的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两个方面完善配偶的法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