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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论是围绕着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思想展开的。笔者最初的动机得益于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导致了维特根斯坦前后哲学的差异性?这意味着本文必须涉及维特根斯坦前后哲学两大体系。然而由于自身知识的缺陷和研究维特根斯坦哲学这个论题本身的困难,笔者主要从《逻辑哲学论》中寻找问题的可能解答。 笔者从分析维特根斯坦语言理论的逻辑起点(基本命题)出发,通过询问基本命题何以成为语言的逻辑起点总结出《逻辑哲学论》的最基本的理论特征——不要到对象的外部去寻找原因,一切的原因早就而且也只能在对象之中。进一步,笔者运用这个分析结果展现出维特根斯坦在一些特定问题上(如罗素悖论、量词的解释、同一性、数的定义等)与弗雷格、罗素之间的意见分歧。笔者通过借鉴先前研究者的成果,从维特根斯坦后来所承认的其前期思想的理论困境(简单对象的例证问题)中,得出结论:维特根斯坦在他前期思想中所遭遇的困境并不仅仅是他个人思想的困境,而是整个逻辑原子主义的困境,是逻辑哲学中逻辑主义倾向和经验主义倾向的困境。如本文结尾处所表明的:我倾向于直觉主义逻辑所赞成的观点——理论是被构造的。同一意义上,维特根斯坦哲学思想转变的原因也是一个构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