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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家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将必须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硬性规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加大力度踏实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相应的的政策、规划、计划得以优化调整,循环经济得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进而得以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性措施。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以来,促进了经济的合理布局,协调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达到了既满足环境容量和环境安全要求,又能预防和控制新污染源,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取得极为良好的社会效果。不过,由于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起步晚,尚处于初级阶段,实际推行工作中还存在相当的不足和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行业规划环评导则,很多规划环评的内容偏向项目环评;2)公众参与的时间选择不明确,公众参与的热情不高,深度不够;3)评价指标缺乏可操作性;4)对规划环评的审查管理细则不规范,以及法律对执行规划环评的要求力度。本文一方面通过对工业区规划环评的特殊性进行分析,以及对实际工作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总结经验之后,并提出了针对今后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改革完善其体制、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和完善规划环评技术导则等相关建议。同时本文认为,规划环评可借鉴水、气、声、生态环境等评价导则中规定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也可以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时可借鉴项目环评的评价方法。在内容和深度方面也同样可以参考水、气、声、生态等评价导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另一方面结合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其案例的分析认为通过区域限批约束机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特定条件下,这种作用有时是微不足道的。要敢于削弱规划环评对规划起到指导作用,通过建立一系列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等相关监督法规机制,才能根本保证规划环评的意见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