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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地税的机构分设已无法满足税收工作的需要。机构设置重复、人员机构膨胀、征管成本高企等问题,亟须通过机构改革的方式实现组织人员、组织结构、组织流程、组织文化的重塑。2018年我国政府机关开展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其中以建设现代化税收事业的税务机构改革缓缓拉开序幕。自1994年“分税制”税务机构改革以来,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已经经历了24年的发展,形成了各有特点的政府机构组织。要实现两大税务系统的合并,必须以科学的理论去指引变革的实施。组织变革理论中认为变革的发生是基于内外环境不断变化的管理过程,变革的目的不仅仅是变革计划的顺利实施,还应当对组织的长远利益作战略规划。深化税收机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税收征管能力,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机构进行重大改革。它不仅是组织机构、人员、资源的整合,而且是管理职责的转变和管理方法的战略调整。本文引入组织变革理论视角,从税务机构改革的内涵和历史进程为切入点,分析当前深圳社会、经济、人文、技术等外部环境发展状况,深入剖析机构改革中深圳税务机构应当肩负的责任和职能。通过对职责基本梳理,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深圳税务局实际运行情况,找到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随后依据组织变革理论中的系统变革模型,从任务、结构、人员、技术四个维度对机构改革后深圳税务局的运行情况进行问题分析和归纳。发现在组织任务维度,存在法律法规滞后于征管实务,缺乏统一的征收管理规范,中心区域人力资源紧张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等问题;在组织结构维度,存在扁平化组织结构导致增加沟通成本影响工作效率,不同子系统人力分配不均衡,人员疏导渠道较少等问题;在组织人员维度,在信息宣传、组织氛围、利益诉求沟通渠道等方面存在问题;在组织技术维度,则存在信息化系统多而杂乱,缺乏战略规划和整合等问题。根据四个维度梳理的问题,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培育组织文化、优化组织结构、建立标准化流程、统一人事管理标准等对策。我国税务系统是一个复杂的政府机构,它执掌着我国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工作。深圳税务机构改革是我国在实现现代化财税体制道路中的第一步,这一改革过程只是战略实施的开端,未来不断完善和发展深圳税收管理体系才是改革的最终目标。生产第一要义是发展,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政府组织。回到Kurt Lewin(库尔特·勒温)变革三阶段理论,组织变革即是解冻、变革、再冻结过程的循环往复。变革不应当止步于机构改革中,还应当形成一种快速适应环境而不断调整的变革能力,才能持续发挥税务系统对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