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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退赃过程,由于在我国尚没有系统的法律规定指导实践操作,成为目前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项“老大难”问题。在我国,从事刑事审判的司法人员多数还尚存以“定罪”为案件核心的定势思维,因此刑事退赃是一个被“边缘化”的工作环节。再加之其中涉及的问相关题繁复,介入该问题的司法机关众多,实践中刑事案件在退赃上的处理与操作比较混乱。所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厘清退赃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一般的,刑事案件退赃程序首要涉及的问题为如何对涉案财物进行准确定性。由于刑事实体法势必会对涉案财物在犯罪构成环节中所起作用进行评价,但刑事法律自身又并非万能之法,所以该评价在退赃环节中常与民事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与处理结果发生冲突,或存在遗漏。过去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退赃的处理方式多以粗放的追缴或拖延为主,但近年来,随着一批在实践问题的探讨上具有前瞻性的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定相继出台,刑事退赃环节在实践中的操作也趋向多元,已有不少案例在衔接刑事案件司法认定与民事财产处理原则上取得突破。目前,刑事退赃过程在司法实践中面临认定难的问题。如何正确区分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的“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涉案“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成为司法机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同时,由于退赃过程涉及被害人、案外第三人以及涉案财物的担保物权人,刑事法律评价与民事法律评价在此问题上的权衡存在较大差异,给刑事法律的辅助环节──退赃增加了难度。退赃问题的产生原因,从浅层次讲是由于有关退赃的法律规定目前较少,深层次讲则应源于过去刑事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对“定罪”环节过分重视、忽略其他辅助环节所致。眼下,随着涉财产犯罪在立法层面的比重逐步增加、财产类犯罪的平均涉案金额不断上升,刑事诉讼中的退赃工作只会出现不断增加而非相对减少的趋势。但是,仔细研究退赃问题后可以发现,退赃的过程是刑事实体法与民事法律关系相衔接的重头戏,恐需在刑事案件侦查的同时着眼于被害人、财产的现实占有人等多重角度,兼顾民法与刑法对于财产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量办案效果决定处理方式,才会达到比较理想的处理效果。本文将对现有退赃法律内容之规定进行梳理,总结在退赃问题中集中出现的刑民交叉问题,借助现有典型案例,对部分可行的退赃路径进行分析,以期对当下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思考方向。在论证过程中,本文将首先整理我国司法实践中现有的对刑事涉案财物的定性、定量分析,结合民法与刑法关系的相关学术与实践探讨,深入对退赃环节中牵涉的一些尴尬问题进行引导。随后,针对涉合同标的的案件、涉第三人财产性权利的案件以及涉知识产权类案件的退赃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通过对合同、第三人、非实物性权利等的典型案例的路径探讨,从微观入手,勾勒刑事退赃环节中需要注意的刑民交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