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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股份公司较强的资合性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人合性更加明显,并且由于有限公司的封闭性,使得股东对公司运作及其相关事务的参与和监督意识更强,而参与与监督的前提是对公司经营情况有所了解,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更需要清楚并且及时的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然而在实务中,有限公司的股东的知情权却常难以得到保障,常受到公司控股股东或高管人员的侵夺。因此,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分析研究也就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了。而在对股东知情权这个大体系的探讨中,知情权的范围问题显然处于核心的地位。但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研究,离不开对其载体公司和股权进行分析,基于以上的认识,本文将先通过对公司本质、有限公司特点、股权本质作为研究高点,高屋建瓴地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范围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将从公司本质、有限公司特点、股权的本质、股东知情权的基础理论等方面入手,并结合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分析我国立法中的进步与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就如何更好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第一章分析阐述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权的基本理论。本文拟从契约角度分析公司的本质和股权的本质,并从规范分析和功能研究角度,指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只有对公司和股权本身进行基本研究,才可能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研究提供载体支撑。股权是股东和公司的连接点,而股东知情权属于股权的一个部分,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股权内容又有不同的具体分类。第二章论述了有限股东知情权的基础理论、知情权应有范围界定以及合理保障股东知情权的意义。本章先论述股东知情权理论基础,主要论述了知情权的历史演变、知情权本质和契约知情权,进而论述股东知情权的应然范围;本文然后通过国内外法律关于知情权的规定,对股东知情权的实然状态进行了论证并评析;最后本文就保障股东知情权的意义进行研究。第四章主要针对我国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范围的不明确和狭隘提出了立法意见,并且根据我国实践产生的问题,提出了如何从非诉程序与诉讼程序,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保障。本文鉴于我国法律明确公司章程对股东知情权的作用、建议扩大公司知情权,建议引入检查人制度等国外先进制度,并建议简化我国股东知情权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