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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是其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内部融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外部融资中的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难度又很大的情况下,银行借款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大量的利用企业层面的调查数据研究证明,中小企业存在借款融资渠道不畅和借款成本高于大型企业的情况,而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轻资产,重创新”而缺乏抵押品,其借款难的问题比其他类型中小企业更严重。如何缓解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借款难问题是我国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开展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大量财务学领域的研究文献考察了银行借款的影响因素,而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治理因素中的股权结构因素、董事会治理因素和信息因素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简称MD&A)信息因素均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十分重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控制程度非常深。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机构作为积极型监督者,在投资企业后,成为非控股股东,并对控股股东、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且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相比于其他类型的非控股股东,PE具有更强的制衡控股股东的能力。另外,PE非控股股东委派董事是保障其利益的重要途径,能够增强非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发挥积极的治理作用,削弱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安排中的影响力,抑制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本文从PE是否投资以及PE是否派遣人员进入董事会两个角度,研究PE是否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银行借款契约,全方面考察PE这一重要的非控股股东发挥的作用。另外,MD&A信息能够全面的向投资者展示企业有关未来发展的信息,已有的证据显示股票市场投资者能够感知到企业对外披露的MD&A信息的不同,从而改变自己的投资决策。银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应该受到MD&A信息的影响。同时PE作为股东会直接和间接影响企业对外披露的MD&A信息。PE投资企业后,通过投后管理机制在企业未来战略规划、未来风险识别及应对中起到正向促进作用,并且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提高对外披露的MD&A信息质量。本文研究PE是否投资及PE是否派遣人员进入公司董事会对MD&A信息的影响,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论证PE机构对被投资企业的信息披露的影响机制。最后,综合PE、MD&A信息与银行借款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的逻辑可以表示为“PE股东→MD&A信息披露→银行借款”,即除PE机构直接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银行借款融资外,PE机构可以通过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披露的MD&A信息从而间接影响企业的借款,也就是说MD&A信息能够在PE影响银行借款时起到中介作用。这样才能深入了解PE通过哪些路径影响银行借款契约,才能有利于分析当前创新型中小企业借款难问题的关键点,帮助银行更加合理的评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违约风险,从而为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约束和优化银行信贷资源在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的配置效率提供经验支持。本文主要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并得到本文的研究结论。首先,对私募股权投资与银行借款关系的研究,研究结果发现,相比无PE参与的企业,有PE参与企业的银行借款规模更大、成本更低、期限结构更合理,并且PE介入企业的董事会时这种影响更显著,说明PE的介入公司治理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与银行在签订借款契约时的宽松程度;然后,进一步分析PE特征的作用发现,不同特征PE对银行借款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具有外资和国有背景、声誉越高、持股比例越大、投资期限越长、联合投资等特征的私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借款的正向效应更为明显,最后,进一步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PE通过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对银行借款契约产生影响。然后,对MD&A信息与借款融资关系展开研究。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大量依靠金融机构借款进行间接融资,本文使用更加客观、高效的文本向量化研究方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的MD&A信息有用性进行度量,并利用得到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MD&A信息含量与银行借款规模显著正相关、与银行借款成本显著负相关、与银行借款期限结构显著正相关,证明MD&A信息能够向债权人传递公司层面的信息,有助于银行在进行放贷决策时做出合理的判断,并且前瞻信息与风险信息的信息含量对银行放贷决策的影响较大,因为这两类信息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预测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并且提示可能面对的风险,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更加清晰全面的评估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和潜在风险,提高银行对公司的违约风险评估的准确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通过进一步实证分析发现,MD&A信息在企业处于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的情况下,对银行借款契约的影响越显著,证明MD&A信息通过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帮助企业获得更宽松的借款契约。最后是PE对MD&A的影响以及MD&A的中介效应研究。研究结果显示,PE能够帮助企业提高MD&A信息含量,尤其是前瞻信息的信息含量,并且这种影响在PE介入公司董事会后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PE机构的外资和国有背景、声誉越大,PE投资的持股比例越大、联合投资正向影响被投资企业对外披露的MD&A含量。此后,通过中介效应检验模型验证了MD&A信息在PE影响银行借款契约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即PE通过帮助企业在经营管理、战略管理、风险管理方面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向外部债权人传递更具有信息含量的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未来发展规划、风险的应对等信息,PE在银行评估企业违约风险时的能够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降低违约风险,并且当PE介入公司董事会后起到的作用更加明显。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从宏观政策制定者角度,政策制定者应鼓励商业银行在“信贷”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对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适当放宽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制定有利于PE/VC和商业银行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的投贷联动政策;尽快出台更为明确的MD&A信息披露方法,并尽快制定MD&A相关法律条款和审计准则。从微观企业角度,PE机构更应重视对被投资其企业的投后管理,并积极派遣人员进入企业董事会,也可适当引入外资、国有背景的合伙人,提高自身声誉,与其他PE机构进行联合投资,注重投资后长期管理、适当提到投资持股比例;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与PE机构合作,不必排斥PE机构介入董事会,并且更应该关注MD&A信息的披露,积极与银行沟通,向银行传递积极信号;银行应该积极开发创新型中小企业客户,更应该关注企业的前瞻信息和风险信息等重要的非财务信息,提高贷款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