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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杂剧是元代的标志性文学样式,是为市井细民写心的艺术,在中国戏曲的长河中独具艺术魅力,为剧坛留下了数量可观的戏曲文本。对元杂剧的研究专著、论文可谓汗牛充栋。角度的选取是研究杂剧的重要突破口,本文从侠义的角度入手,以王季思等诸先生合力编写的《全元戏曲》为主要文本,对杂剧中出现的侠义形象进行分析,旨在探寻杂剧中的侠形象及其蕴含的中国文化中的侠义精神。第一章对元代之前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侠形象及其精神进行梳理并对杂剧中的侠形象进行界定。侠从战国时期诞生,后进入正史的记载,以及其后在诗歌、小说、戏曲等各类文体中独占一角,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韩非子首次提到“侠以武犯禁”,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为游侠作传。但汉代以后,统治者对侠采取打压政策,对侠的书写由历史转入了文学的世界,于是出现了诗歌中的咏侠诗,唐传奇中的豪侠小说,宋代话本中的侠义题材,元杂剧中也出现了体现侠义精神的作品。本章对杂剧中的侠形象进行了界定与统计,在杂剧的存本中找出侠义作品16部,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研究。第二章对元代杂剧中的女侠形象进行分析。与侠义相关的女性形象有5人。根据其精神特征,将她们分为三类:一是救人于厄的侠妓赵盼儿;二是舍命尚气的节侠浣纱女、专诸妻、寇承御;三是婢侠红娘,对红娘公正、勇敢、助人为乐的侠义精神进行分析。杂剧中具有侠义性格的女侠形象的价值不容忽视,因此对其存在的价值也进行了探讨。第三章对元杂剧中的男侠形象进行分析。男侠在杂剧中主要出现在三类题材中,分别是水浒戏、历史剧、社会伦理剧。第一节对水浒戏中的男侠及其精神表现进行分析。水浒戏在元杂剧中处于繁荣期,作家借水浒英雄表现侠义。本节主要对水浒戏中的侠形象及其精神表现形态与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元代的侠义精神在“水浒戏”中升华为“替天行道”,仗义与报恩的行为指向性更加突出并上升到集体共识。第二节对历史剧中的男侠所呈现的精神特征进行说明,主要分为“舍己为人、义重如山”类、“扶危济困、舍身成义”类、“有恩必酬、有仇必报”类。通过分类进行细化,分析他们所蕴含的侠义气概。第三节分析社会伦理剧出现的男侠。该类剧中只出现了一个侠形象延岑,他行侠仗义,具有古侠遗风。第四章对元代杂剧中的侠义精神进行解读。杂剧是借戏曲舞台表现侠义的文学样式,杂剧中的侠义精神特征既有对传统侠义的继承又有对传统侠义的创造。对传统侠义精神进行继承的作品主要是历史剧,沿袭了司马迁对侠义的理解。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剧作家结合时代,形成了元代的侠义特色,对侠义进行了改造,改造的结果是侠的个性减弱,侠沾染了儒生的气质,此为侠之新变,同时对出现这一新变的原因进行分析。元杂剧通过对以舍己为人、路见不平、不爱其躯、义重如山等为代表的侠义精神的书写,展示了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沟通与融合,通过各类人物形象的塑造使杂剧中流淌着一股侠风,用舞台传达侠情,承载着侠文化的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