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内容和核心的一套国家政权组织制度。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都需要从人大代表开始。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力,担负着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重任。因此,人大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运作的前提。随着我国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人们对人大代表的期望也越来越高,但实践中,我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有限,加之代表履职的客观条件的匮乏,使代表履职的实效性与人民的期望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要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完善代表履职的客观条件,就应当加强代表履职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代表履职的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及组织保障等。本文着眼于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提高,结合我国代表履职的实际情况,借鉴西方国家议员的权利保障机制,对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体系的建设问题进行了论证。总的来看,本文主要分为四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人大代表履职的一般理论。首先,对人大代表履职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其次,分析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理论依据,重点介绍了西方代议制理论,并明确了我国人大代表制度是以马列主义代议制理论为指导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代议制度;最后,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总结了我国人大代表履职的具体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的履职内容:一是在人大会议期间所履行的职责;二是在人大闭会期间所从事的活动。第二部分,分析了完善我国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的重要意义,主要包括了对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意义、对促进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现的意义、对代表履职实效性的提高的意义以及对代表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人大代表履职保障的基本现状,指出了我国现有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言论免责的范围以及免责的场所过于狭隘,言论免责的限制性规定相对缺失;第二,人身特别保护权中,权力机关许可权的规定不完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规定不完善、救济和责任追究的规定缺失;第三,兼职代表制导致代表履职时间不够充足;第四,代表履职的物质和经济条件不够完善;第五,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不到位。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人大代表履职保障体系的几点建议。针对我国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人大代表履职的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等权利的保障,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人大代表专职制的设想以及配置和引进人大代表专职助理,保障代表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