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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日新月异,不断进步,文化创意产业应运而生,在新兴经济形态中崭露头角,蓬勃发展,潜力巨大。其“新”就新在将新意与科技相链接,凭借个人和集体的发明力,以产业化或产业的文化化等途径让文化创意产业激发巨大潜力。文化创意产业是文化交流最核心也是最有效的形式之一,“一带一路”倡议也为文化创意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优势和良好机会,十九大更是把打造引领创新型国家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同时更加倡导文化繁荣,不断提升文化自信这一更深厚的自信。因此,大力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与完善亟须提上日程。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是中华民族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珍贵财富,更是打造创新型文化创意产业源源不竭的素材和源泉。在传统文化的根基上不断对其进行创新、再创造,而后打造出具有中国特色文化创意产品,并将其推向市场、走向世界,不仅有助于提升文化软实力,更有益于打造中国具有深厚底蕴的国家形象。税收作为一种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能从多方面解决市场的自身调节问题,税收优惠对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我国一直存在模糊的探索模式,尤其是在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出现了抵扣链条不完整、减税不明显、税收优惠单一等问题。本文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相关理论,理清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概念,并把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为切入点,与此同时还在借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较快的欧美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经验的基础之上,探讨和改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期通过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更是为了通过把我国传统文化和创意产业相结合,以期加快优秀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实现增强“软实力”的提升,来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文中主要通过对美国、英国和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总结、研究分析,学习了这些国家成熟的发展经验,并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