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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作家的创作、一部作品的诞生都受到当时的文化、社会经济、个人意趣等多方面的影响,戏曲作家也不例外。明代,自明太祖起确立了一系列的政策、法令压制元代以来盛行的民俗文化,对全国戏曲活动进行规制。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明中期享乐思想在富裕群体中不断蔓延,为戏曲的发展提供了合适的环境。部分官员不能有效施行禁戏政策,甚至亲自参与戏曲创作并观剧,禁戏政策逐渐废弛;大量文人参与到戏曲创作中来,在产生了大量戏曲作品的同时,戏曲身份的内涵也在不断被丰富。作为创作主体,沈璟创作了许多传奇,并提倡以"合律依腔"和"本色"来规范戏曲创作;作为审美主体,沈璟注重戏曲的思想内容和教育意义,沈璟认为戏曲应当"命意主风世",成为传播儒家道德伦理的媒介。而要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媒介本身的方法和特色就极为重要。这也使沈璟产生了对于戏曲本体始终是适合搬演的"场上之曲"的认识。为了体现自己的主张,沈璟在撰写戏曲理论时,对戏曲创作提出了 "合律依腔"的要求,并在自己的曲论著作及传奇作品中体现了对"本色"的推崇。沈璟的戏曲理论对明中期戏曲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但是他的戏曲理论并不是完美的,当时许多戏曲理论家,甚至是那些被视为沈璟坚定追随者的剧作家都对沈璟戏曲理论的缺点提出了批评,沈璟的戏曲理论在艺术上还有待完善。从产生的社会效果来看,沈璟的"合律依腔"和"本色"论规范了戏曲创作,对纠正当时愈演愈烈的"案头之作"风气有着积极的作用。南曲和北曲一样,都经历了文人化的过程,但二者在这个过程中的步调并不一致。北曲的文人化起步较晚,但是速度很快,结果也较为成功。相比之下,南曲的文人化进程相对就缓慢了许多,并且是效仿北曲展开的。汤沈之争其实是南曲文人化过程中的必经之路,是对戏曲核心是音乐性还是文学性这一问题的论争。他们的观点各自代表了一批文人。汤显祖重视文采,沈璟侧重音律,看似针尖对麦芒,实则是统一在南曲文人化这一大背景下的戏曲身份认同的主体互动。沈璟的戏曲理论与传奇创作实践,对戏曲本体的认识、戏曲的发展做出了探索,但沈璟的戏曲理论接受情况并不乐观,真正领会并贯彻沈璟格律论的人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沈璟依然坚守自己的标准,在传奇创作中践行自己的"场上之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