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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农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近几年,虽然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的建设,并出台了各项细则加快农村文化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落实农村文化建设。但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依然落后于城市,农民的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文化供给,不仅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更是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因此,论文以新公共服务、公共治理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改善农村供给现状提出解决方案。论文的主要内容有:论文的引言部分详细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并对国内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介绍了文章中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论文的第二部分,首先对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探讨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特征;再次,阐述了研究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最后,介绍论文写作的理论基础——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治理理论,并分析这些理论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之间的联系。论文的第三部分,在实证考察基础上,分析H省S县三个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农村文化活动形式单一且文化产品粗糙、对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不足、工作人员数量少且素质低、公共基础设施利用率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失衡等。并进一步深层剖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三是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的缺失,四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缺失,五是供给绩效评估机制的缺失等。论文第四部分通过对日本、韩国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经验进行分析,发现有价值、可供借鉴的措施,以期为改善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现状提供参考。论文的第五部分,提出改善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六大对策: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第二,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第三,建立农民需求表达机制。第四,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设计。第五,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主体参与供给模式。第六,加大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