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是指运动员在训练或比赛中,对社会主义体育道德观和运动伦理过低遵从或过度遵从而产生的超出群体适度界限并对自身或他人造成消极影响的一系列行为,其中对规范过低遵从的行为称为负向体育偏离行为,对规范过度遵从的行为称为正向体育偏离行为。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涉及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不同项目和层次的优秀运动员,并且自始至终困扰着各国的运动员培养和训练机构,因此就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来说,其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和小问题。就我国来说,在媒体上不断曝光的各种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无论从运动员自身的成长发展来看,还是从整个国家的体育形象来看,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我国正处在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宏伟道路上,作为体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竞技体育,必须要实现和谐发展才能为我国早日实现体育强国的梦想贡献出最大力量,如果优秀运动员的体育偏离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运动员的成长发展就始终难以顺利进行,而竞技体育的和谐发展就始终是一纸空谈而难以付诸于现实。因此,对我国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的研究无论是在我国体育事业力求长足发展的大背景下,还是在理论与实践研究的迫切要求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需求,力图对我国优秀运动员的体育偏离行为做出一个系统深入的研究,对现阶段频繁发生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的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做出一个清晰客观的认识,从而为相关部门在今后制定出更加完善的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管控办法提供一个理论上的参考和借鉴,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的发展做出现实意义上的贡献。本研究以进入国家、省市和解放军系统体育部门运动队的专业运动员,以及与某一职业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经过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协会)批准注册,以从事某项竞技体育运动为主要谋生手段的职业运动员所构成的优秀运动员身上所发生的体育偏离行为为研究对象;以文献资料法、个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实地观察法和逻辑分析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以3(?)名现役运动员的问卷调查数据和30名现役运动员、20名一线教练员及10名运动队管理人员的访谈记录作为实证材料;以运动员G和运动员S所产生的体育偏离行为作为研究个案;以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内主流媒体对我国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的报道材料作为分析素材,对我国优秀运动员体育偏离行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获得研究结论如下:1、关于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研究结论为:(1)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主要有长期过度训练、过度控制体重、带伤参赛、放弃文化教育、放弃合法权益等(?)种表现形式。(2)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在分类上主要有对运动员身体方面产生损害的正向体育偏离行为、对运动员心理方面产生损害的正向体育偏离行为、对运动员道德方面产生损害的正向体育偏离行为、对运动员权益方面产生损害的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等四种类型;(3)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在特点上具有普遍性、同发性、可预测性、隐蔽性等几个特点。(4)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体制归因有:①整体社会压力增大;②举国体制下我国竞技体育价值观的异化;③“体工队长期集训制度”使运动员发展封闭化;④我国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体制的欠缺;⑤我国优秀运动员权益保障存在问题;⑥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管理和处罚体系不健全。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个体归因有:①我国优秀运动员群体对“运动伦理”的过度遵从;②我国优秀运动员在群体动力因素影响下产生的行为从众;③集体主义道德价值观对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影响;④我国优秀运动员人力资本特点对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影响。(5)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内在控制为:①加强我国优秀运动员的主体性,提高对规范遵从的主动性;②加深运动员对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认识。我国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外在控制为:①建立队内揭发奖励机制,利用同伴的抵制作用对正向偏离行为进行控制;②健全优秀运动员权益保障体系;③切实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④加强优秀运动员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运动员社会适应能力;⑤将优秀运动员正向体育偏离行为的惩戒制度化。2、关于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的研究结论为:(1)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在表现形式上主要有赛场暴力、消极比赛、年龄造假、假球、赌球现象、罢赛、服用兴奋剂、违反队内出行纪律、身份造假等8种形式。(2)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可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进行两种方式的分类,以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的行为目的作为分类标准可将其分为情绪宣泄型、利益驱动型、精神满足型等三种类型;以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偏离程度作为分类标准可将其分为违纪行为、违德行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等四种类型。(3)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在特点上具有形式多样化且涉及项目范围广、行为人主观故意性强、行为客体单一等三个特点。(4)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体制归因为:①社会转型期优秀运动员价值目标转变及其实现手段的错位;②我国优秀运动员经济利益保障的内在缺失;③我国优秀运动员道德教育机制的赢弱;④我国竞技体育法律环境的规制不足;⑤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管理处罚机制不完善;⑥偏离行为的文化土壤仍然肥沃。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个体归因为:①文化教育缺失:我国优秀运动员人文素养不足;②对体育偏离行为的“模仿学习效应”:运动员之间的差异交往;③我国优秀运动员的群体亚文化: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文化归因;④“负面标签”效应:负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外在舆论归因;⑤对体育道德承认的拒绝:负向体育偏离行为产生的道德主体归因。(5)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内在控制主要在于培养运动员的道德情感,实现运动员的道德承认。我国优秀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的外在控制手段为:①文化控制:建立诚信、奉献、理智的优秀运动员团队文化;②教育控制:文化教育与道德教育双管齐下;③舆论控制:建立积极的体育舆论导向和完善的体育舆论监督机制;④法律控制:建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规制体系;⑤制度控制:建立统一的运动员负向体育偏离行为管理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