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是信息时代的特殊产物,它是一种新生的贸易模式,是对传统贸易方式的革新。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对整个经济社会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时也不可避免的给建立在传统商业模式基础上的税制结构造成一定冲击。电子商务中有一种特殊的贸易模式,其涉及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均可通过网络完成,我们称这种商务模式为完全电子商务,完全电子商务模式下,交易主体变得难以确定,交易对象的性质确认缺乏认定标准,营业场所隐蔽难发现,税收管辖权和征收方式也需要做出改变。人类已经正式步入了信息技术时代,信息资源成为了信息时代的新型生产力。信息产业不仅是知识经济的先导,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信息产品包括数字产品,数字产品是信息产品的一种新形式,数字产品是数字化的信息产品。数字产品通常有初始投资成本高,而后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特点,是对现行税制影响最大的交易方式。纵观国内外研究现状不难发现,目前,国内对完全电子商务这一逐渐兴起的交易模式征管力量非常薄弱,这同数字产品不可估量的市场价值不成正比。随着数字化的成熟,如果现在不提前对完全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加以重视,做好应对准备,将很难规划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从长远考虑,本文认为有必要对我国完全电子商务涉及的相关税收征管问题作以梳理规划,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进行考虑,借鉴有利于我国电商税收立法的国外经验,初步构建出完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新流程。本文共分六章,下面将分别对每章节作以简要概述:第一章是引言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与思路以及论文存在的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是论文的理论基础,分别介绍了完全电子商务所处的时代背景、未来发展趋势,完全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与特殊属性、完全电子商务的总体架构、流程再造理论与对电商纳税的理论依据,是后文研究的理论基石。第三章是现状分析,主要从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与我国完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着手,介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现状。第四章是国外借鉴,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与经济组织对待数字产品的征税态度与税收立法情况,及对我国电商税收立法的启示,以期对我国税制的构建提供参考。第五章是文章的关键部分,运用管理学中的流程再造理论重新构造完全电子商务流程,建立基于第三方交易平台代扣代缴的税收征收流程,实现与网络商城的数据共享,简化完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程序,提高征税效率,减少电子商务跨地区交易造成的高成本征税问题,此外还提出了一些其他的税收征管建议。第六章是总结,对电子商务征税将是大势所趋,其税收征管工作仍需同各国进行协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