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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苏州市核与辐射设施安全监管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期加强对苏州市核与辐射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核与辐射技术的应用与发展,贯彻落实好国家辐射安全法规与标准,进一步加大辐射安全督管理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各辐射工作单位的自主管理水平,提高辐射安全整体管理水平,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管理经验,为行政部门了解我市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加强本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探索加强和改进辐射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采用现场调查的方法,到达各个单位现场,听取各个单位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源的相关管理人员汇报、查阅单位的档案资料、现场检查防护设施和用仪器监测相关数据,对所有单位进行普查,并对收集到和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所有数据分析用EXCEL 2010进行录入,采用SPSS 18.0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1、截止2014年9月,苏州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单位216家(其中医用射线装置应用单位43家,工业用射线装置137家,放射源应用单位36家),监督检查合格率为96.76%。全市辐射工作单位持有有效《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率为96.76%;医用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的持证率(100%)略高于工业射线装置和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持证率(分别为97.81%和94.44%),但组间无显著性差异(P>0.05)。说明审管部门对医用射线装置、工业用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应用单位均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多数辐射工作单位的自主管理意识较强。2、外照射水平中医用射线装置监测点合格率为99.53%,工业用射线装置监测点合格率为99.59%,放射源监测点合格率为98.20%。各组外照射水平监测合格率无显著性差异(P>0.05)。3、不同工种的辐射工作人员之间的培训率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知,不同辐射装置使用单位对员工的培训状况是不同的,有的单位对员工的辐射培训还不够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这一方面的监督检查,争取使每个单位的员工培训率在以后的检查中都能够达到要求。4、不同工种的辐射工作人员之间参加健康体检的情况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知,各个单位没有定期组织所有的员工参加健康体检。5、苏州市外照射个人剂量应监测检查456人,但实际监测检查452人,监测率为99.12%。所有辐射工作人员人均年有效剂量值未超过限值(即20mSv),且绝大多数(98.00%)放射工作人员人均年有效剂量值在限值的1/10(即2mSv)以内,属低剂量职业照射范畴,这是多年来不断加强辐射防护工作、加强相关工作人员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以及宣传教育、严格要求正确使用射线装置、放射源及辐射防护设备等措施起到了关键作用。结论:通过对苏州大市范围内216家辐射单位辐射监管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目前苏州市辐射工作单位基本能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在辐射工作场所,辐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上基本满足要求,说明苏州市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是有效的,部分辐射工作单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突出的共性问题,环保手续办理滞后,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辐射工作人员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在今后的辐射监管工作中要引起重视,尤其要加强核安全文化的宣贯,全面提高企业和工作人员的核安全文化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