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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采用村留用地方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探索和尝试在我国各地越来越多,其中杭州市因地制宜实施的村留用地安置制度不仅日益完善,而且在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经济保障、推动“城中村”改造进程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当然相应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还存在着一些前后政策衔接不一致、配套体系不完备、个别制度规定不切实际、监督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本文在对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笔者自身实践,针对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除导言之外,本文拟从以下五部分进行探讨:第一部分,具体阐述了村留用地制度的概念以及村留用地项目与小产权房项目的区别,通过对村留用地概念及内涵的描述和对村留用地项目与小产权房项目基本特征的比对分析,在介绍对村留用地制度的概括性认识的同时,着重强调了村留用地制度的合法性、征地补偿性特征;第二部分,主要从杭州市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出台背景、发展过程、制度内容等方面入手,将组成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并对该制度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及基本特征进行分析和归纳;第三部分,是对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的实践分析,不仅归纳分析了杭州市政府在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框架内所建立的的利用模式,而且从村留用地规模、规划用途、建设开发方式等几方面全面分析了杭州市村利用地的利用现状;第四部分,系围绕杭州市村留用地制度中存在的四方面问题展开分析,主要阐述了相应制度与法规、政策及城市整体规划的的衔接不流畅、配套政策缺位、部分规定过于僵化、监督机制尚未完善等问题;第五部分,为解决问题的部分,针对前文所指出的四方面制度缺陷,笔者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完善建议,包括完善村留用地制度与法规政策及整体规划的衔接、完善销售备案登记制度等相关配套政策、调整制度中在土地用途限制等方面过于僵化的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等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和村集体等项目建设核心主体的监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