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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作为新业态,主要是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托互联网整合数据,驾驶员与乘客借助打车软件获取对称信息实现对接,从而达成预约客运服务,目前主要有C2C和B2C两种运营模式。搭上了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的网约车,是共享经济在我国的主要实践,“发展分享经济”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和“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的,并列入国家战略。网约车成为出行的主要模式,并借助互联网+逐渐实现智慧出行,通过对网约车这一具有共享特点的消费模式进行管理,能高效整合网络平台、车主、汽车租赁公司、以及出行者各方资源,但是当前政府监管理念与这一新模式还没有做到和平共处,信息不对称与路径依赖等长期存在的原因都给政府规制带来了阻碍,这也是政府未来监管需要考虑的重要命题。2016年7月28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对网约车进行了明确界定,并首次承认网约车合法化地位,9月9日,交通运输部又公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约车新政正式落地。2018年5月30日《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中央自网约车管理细则诞生到一系列文件的发布,都对地方政府网约车监管给予了指导性意见和空间,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适合本地的实际政策,2016年11月大连市政府基于本地网约车行业实际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2017年4月出台了网约车登记许可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两例新政。尽管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在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经营模式中寻求共性和特性,以期从运营性质、准入许可、从业者管理等方面对网约车进行规制,但是网约车还存在政府角色不明确、平台管理模式同一化、从业者准入门槛过高的监管困境,因此需要探索与讨论的空间还很大。本论文通过访谈与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大连市网约车市场现状与新政反馈做了记录和数据分析,有针对性的深入讨论网络约租车目前的问题与症结所在,以期寻找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监管路径。本文第一章介绍了研究的意义、政策与现实背景,并从网约车市场准入、政府监管、与共享经济的联系三个角度梳理了国内外文献,概括研究现状;第二章介绍了网约车、政府监管等相关概念,引入了回应性监管理论中的金字塔策略、并从政府监管理论和治理理论出发特别论证了地方政府作为监管责任主体应有的责任理念,以及治理思路的培养;第三章设计典型问题,分别对道路交通运输部门、多个网约车平台的司机进行了访谈,并针对网约车消费群体发放了问卷,对问卷中三部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为后面讨论大连市网约车行业主要的问题奠定基础;第四部分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大连网约车政府规制中存在政府角色偏差、平台监管模式不合理和准入条件严苛、监管方式未实现合作化与常态化等问题。监管思路滞后、信息偏差、路径依赖、监管方式与实际需求脱节是导致当前大连管理出现问题的对应原因。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本文在第五章专门以国外加利福尼亚州、国内深圳为典型样本,为论文写作提供了行业协会设立和监管平台设计两个成熟的经验。第六章,基于对网约车监管的相关理论阐述和问题所在,笔者从明确政府定位、创新“政府管平台、平台分类管理车辆与司机”模式、实行负面清单模式、建立网约车行业协会、设计政府监管平台等方面对大连网约车政府规制讨论了监管路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