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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立秋的语言现象旨在于分析专有名词的特点.真值条件决定专有名词的意义,这一观点已不为语言学家所接受.Frege,Russel和Kripke对不同名称有相同所指都有所论述,但不同物体有同一名称这一现象则较少提及.作者对这一问题从认知的角度进行了探讨.为了了解世界的多样性,我们对各种事物分门别类.于是在我们的经验世界里,客观事物就以不同的范畴存在,如:动物、植物、家具、建筑物等等.对于这些范畴,我们以语言符号来标识,而范畴之间的界限并不是泾渭分明的,而是模糊不清的.因此,范畴与词语之间的对等关系也并非绝对的.一个词语的多个意义是通过定义中心意义及中心向边缘意义过渡而相互联系的.原型既定义范畴,也定义该范畴中的任一成员.当我们用词语标识概念时,实际上我们是在为其命名.我们对词语进行分类,并将其命名(如"名词"、"动词")就是典型的例子,也是认识过程的一部分.尽管一词语(或一名称)的功能是指代一范畴及其所有成员,该范畴的中心成员(即原型)在不同情景中都是不受影响的.当我们将词语构成句子时,实际上,我们在描述事物之间的联系之相似性.我们采用的任何词序都是由我们所观察到的各类事物的关系所决定的句子结构.因此,词语的发展类似于认识的发展,也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不仅创造词以指代范畴,而且通过合并词语,更详细地描述事物特征(如足球、手提包等).我们也使用借喻和借代来描述陌生的或抽象的概念.专有名词是指代特定物体的词语,一特定物体(即范畴)也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然而并非这一范畴的所有特征都为人们所知.这一范畴的不同特征对不同的人而言,并不是具有同等突出的地位.因此,不同的人可能以不同的词语来指代这一范畴.另一方面,由于范畴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不同的范畴具有相同的特征.如果我们认为这些相同特征具有显著的特征,我们则会创造词语来指代他们,从而出现同一词语指代不同范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