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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影响耕地后备资源质量的自然因素和土地利用方式等经济社会因素的综合鉴定,将耕地后备资源按评价体系对其开发为耕地的适宜程度划分为若干级别,以揭示其作为耕地开发的适宜性大小,从而为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制定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 本文阐释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相关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由自然适宜性、产能适宜性两大模块来构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体系,并实现了农用地分等成果与该领域评价的有机融合。 以曹妃甸区为研究区,对曹妃甸区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并分区,结果如下:一级适宜区面积是849.62公顷,约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17.15%,主要分布在第三农场、第四农场、第五农场、第七农场;二级适宜区面积是1108.77公顷,约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22.38%,主要分布在第一农场、第十一农场、八里滩养殖场;三级适宜区面积是1341.28公顷,约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27.07%,主要分布在第一农场、第三农场、第五农场;四级适宜区面积是1654.87公顷,约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33.40%,主要分布在第三农场、第四农场、第七农场、第十一农场。最后,本研究还确定了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时序,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