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焦点,城乡差距、农村空心化等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笔者认为,三农问题不能靠维稳,必须要通过发展来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特征,决定着它是农村经济组织中最先进的生产力,作为联系政府和农村、农业之间的纽带,它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问题,文章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方法,首先阐述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种常见形式: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笔者发现它们在经营主体的发展、生产经营及与市场对接中存在很多问题,如运行不规范、市场对接环节太多、品牌效应不明显等,这些问题一是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本身有关,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它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二、三产业的发展速度;二是受外部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既需要靠“天”吃饭,如气候、自然灾害等,又需要依赖市场的作用,在买卖双方的供求市场上不能决定供求价格;三是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支持力度仍然不够,由于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市场的逐利性,政府并没有履行好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生产要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从经营主体需求和政府政策提供两方面出发,通过对种养大户、合作社法人代表,乡镇农技中心、崇明绿联会负责人发放调查问卷、面谈、电话访谈等形式,系统阐述政府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作用。本文提出的对策建议密切结合崇明实际,并在论文的对策意见里,吸取了发达国家发展农业现代化的一些经验。主要观点是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要覆盖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在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政府应该鼓励各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尤其要对集产、销、研为一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在经营过程中应该对其进行规范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在与市场对接过程中应该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尽可能降低其进入市场的环节,将流通成本转移到生产者利润和消费者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