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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知识比纯粹的真信念更有价值,而且知识具有一种独特的价值。这种前理论的直觉指导着当代的认识论者思考知识在认知上的价值,试图为其提供恰当的说明。然而,说明为什么知识比纯粹的真信念更有价值被证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学者们称其为“价值问题”。其实,早在柏拉图的《美诺篇》中,苏格拉底就曾提出这个问题。但是,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美诺问题”才重新引起学者们的广泛重视和讨论。在当代认识论中,可靠论最具代表性的主流知识理论。其中,过程可靠论是可靠论阵营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按照这种理论,知识是由可靠的认知过程形成的真信念。知识要求信念的形成具有一个导向真理的基础,这是信念和真理之间的一种关键连接。但是,正是这一点导致很多学者对其提出挑战。他们指出,信念来源的可靠性并不能解释知识和纯粹的真信念之间的价值差异。如果真理是我们的认知目标,信念一旦达到真理,可靠性就无法给作为结果的真信念增添任何进一步的价值。相反,可靠性的价值会被真信念的价值所淹没,由此造成所谓的“淹没问题”。起初,价值问题只是针对外在主义中的可靠论提出;后来,学者们发现内在主义面临同样的问题。为此,他们提出各种方案尝试解答价值问题。他们试图确定知识具有某种独立于真理的价值基础,以此来解释知识的额外价值。典型的方案包括诉诸知识的有用性和稳定性、条件概率和价值自主化、辩护的内在主义和证据主义等。遗憾的是,这些在传统的认识论框架下解答价值问题的尝试被证明似乎都是不可行的。近年来,一些学者指出即使发现值得信赖的信念来源具有独立的价值,传统的认识论也无法解答价值问题。以过程可靠论为例,在认知活动的因果关系链条中,作为原因的认知过程的价值无法传递给作为结果的真信念。如果我们想要确保信念的来源能够给它的结果授予价值,那么我们必须将研究的焦点从单独地评价信念转移到评价相信者总体的知道状态。在他们看来,只有当原因和结果之问具有内在的联系,值得信赖的信念来源才能够给真信念授予某种特殊的价值。德性认识论被认为能够建立这种内在的联系,以此破解知识的价值问题。德性认识论试图表明,知识是因自身原因而有价值,知识是由认知者的理智德性(能力或品质)产生的真信念,认知者对其所相信为真的命题是负有责任的。据说,德性认识论通过这种方式拥有更多的资源解答价值问题,以合乎德性的方式形成的真信念要比纯粹偶然形成的真信念更加有价值。大致来讲,德性认识论对于价值问题的解答有信誉理论、动机理论和安全性理论三种主要进路:(a)根据知识的信誉理论,知识是认知者发挥其理智德性或认知能力,以一种可归功的方式形成真信念的事情。它强调知识是一种知者应得某种理智信誉的认知成就,这种信誉赋予知识超出纯粹的真信念的额外的认知价值。但是,在知觉知识、先天知识、证言知识和延展认知情形中,知识似乎并不总是被归属某种理智信誉,信誉理论因此面临严重挑战;(b)根据知识的动机理论,知识是合乎德性地有动机的真信念,知识必然地具有一个以真理为目标的动机。知识的额外价值来源于我们对真理的动机,这种动机具有一种内在价值。但是,动机标准对于很多知识来讲是一个过于苛刻的要求。尤其,很多被动知识的获得并不要求认知者具备某种认知动机,动机理论同样面临挑战;(c)根据知识的安全性理论,主流的德性认识论所强调理智德性的能力条件是不完备的,德性认识论需要添加一个反运气的安全性条件,组成反运气的德性认识论。这样,知识的额外价值实际上有两个来源:理智德性的能力条件和反运气的安全性条件。不过,安全性条件同样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反例。总之,这三种主要的进路看似能够为解答价值问题带来希望。然而,实际上它们都不能充分地说明知识的额外价值。在我看来,当前主流的德性认识论之所以同样难以解答价值难题,根本原因在于它们没有彻底放弃信念优先进路。在传统的信念优先认识论中,知识被看作是真信念中的一个子类,信念以真理为目标。这样,知识必须以真理为目标。而且,大多数信念优先进路的支持者都将真理作为唯一基本的认知价值。这样,信念的其他性质的价值只能是从真理价值派生出的某种导向真理的工具价值。如果信念已经达到真理,那么信念的其他性质将无法为真信念增添任何价值。这就是所谓的“认知价值真理一元论”的困境。尽管德性认识论者声称要将认知评价的焦点从信念转向认知者及其品质,但是从他们对知识的定义和实际的论证过程可以看出,他们仍然坚守着信念优先的潜在的思维模式。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他们仍然或明或暗地持有某种形式的认知价值真理一元论主张。因此,当前主流的德性认识论同样难以克服知识的价值问题。通过对认知目标的反思,我们能够明白知识目标是比真理目标更有价值的认知目标。真理能够满足我们的天生的好奇心或理智兴趣,但是这种满足并不能充分地确立真理的内在价值。而且,琐屑真理的存在表明并不是所有的真信念都具有认知价值,真理可能并不是唯一基本的认知目标。在我看来,我们的认知目标并不只限于获得真理,真理只是基本的认知目标之一。真理价值并不能涵盖所有的认知价值,像得到辩护的真信念、理解和智慧等认知状态都具有独特的认知价值,它们在认知价值连续统上都有专属的位置。按照我的理解,在认知价值多元论框架下解答价值问题主要有两条出路:第一种方案主张我们应该从知识的价值讨论转向理解的价值讨论,这种方案是当前一些德性认识论者正在探索的。根据这种修正主义方案,知识并不具有我们设想的那种独特认知价值,这种独特价值的承载者实际上是理解。这种方案力图证明理解比知识更有价值。但是,这种替换问题的修正主义方案并不是最佳策略;第二种方案是我所提出的“知识中心论”。在我看来,信念优先进路将知识还原为信念来理解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根据知识理解信念。因为知道是最一般的事实性心理状态,它不能被分解为其他的认知概念。这样,知识是信念的一个基本目标,但不是信念的唯一目标。真信念、得到辩护的真信念、知识、理解和智慧都可以成为信念的目标。当信念以知识为目标时,真理是知识的必要条件,但不是知识的目标。与传统上以真理目标为中心的认知价值一元论不同,我的观点是一种以知识目标为中心的认知价值多元论。根据这种观点,如果真信念是以知识为目标,那么真信念的价值实际上是由知识的价值所派生,而不是相反。这样,知识的价值将不再被真信念的价值所淹没。将知识中心论确定为基本的认识论立场后,关键是解释为什么源于理智德性的知识比纯粹的真信念更有价值?换言之,以德性为基础的知识说明如何能够为知识提供最终价值。对此,我提出以下观点:第一,根据理智德性说明知识要以探究为基础,合乎德性的探究以知识为基本的认知目标,但是知识并不是唯一的认知目标;第二,认知者充分地发挥理智德性通常会产生具有独特的起源价值的事实性的心理状态,并且这种事实性状态不能被分解为其他的认知概念。在我看来,基于德性的知识说明是以探究活动为基础,而不是以信念为基础。历时性的动态探究活动将取代共时性的静态知识分析成为认识论的主要任务。这样,以德性为基础的知识说明不再将研究对象仅仅局限于命题知识。认知者在人际互动的探究活动中运用理智习惯和技能品质获得的能力知识、理解和智慧都是认识论的考察对象。据此,认知价值应该被理解为与认知成功密切相关的价值种类,但它并不是仅仅与真理相关。认知价值不能还原为伦理价值,但是其他的非认知价值可能会影响到认知价值的说明。从根本上讲,知识的独特价值是一种起源价值。认知者对理智德性的充分运用使得认知成就具有一种专属的起源价值,这种独特的价值是仅凭偶然或运气的纯粹的真信念所不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