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土地利用规划是保障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从1987年开始,中国逐步组织开展了两轮全国、省、地(市)、县、乡(镇)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组织利用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由于在规划理念上比较注重宏观调控,因而在规划的实施问题上重视不够,尤其是局部地区或乡村尺度的规划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和系统性。因此,在当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大形势下,如何根据可持续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以土地可持续利用为规划目标,构建一个具有系统性、层次性、控制性和科学性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是中国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的迫切任务。
本论文主要针对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较为散乱的现状,对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内涵进行界定,将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划分为规划法规体系、规划管理体系以及规划编制体系;并从这三个方面分别对我国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进行剖析,对各体系存在的主要特征与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比较研究部分国家(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法规体系、管理体系与编制体系的主要特征与先进经验,借鉴并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针对我国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对土地利用规划法规体系、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体系提出优化与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最后,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研究在乡村尺度上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建议;以及基于景观生态学的土地利用规划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