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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在云南省某矿区进行现场营养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分析该矿区普米族18岁以上居民膳食摄入的铅、镉量,血清中的铅、镉含量,及其他们周围环境和饮用水中的铅、镉含量,了解该矿区普米族居民铅、镉暴露水平并评价其安全性,并就膳食中铅、镉含量,膳食铅、镉暴露量与血清中铅、镉含量的相关性,当地普米族居民的BMI与他们膳食铅、镉暴露量的相关性进行探讨。提出针对矿区普米族居民减少暴露危害的有效途径和建议。方法(1)在云南某矿区,选取3个乡镇,从选中的3个乡镇中随机抽取若干调查村,再从抽中的村中随机抽取109户家庭中各1名18岁以上的普米族居民,进行询问调查、膳食调查、医学体检和实验室检测。(2)采集109名调查对象24h混合膳食和血清样本,并按国家标准方法测量身高、体重。(3)利用建立的微波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混合膳食中铅、镉含量,直接稀释-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血清中的铅、镉含量,参考GB/T5749-2006方法测定水样中铅、镉含量。(4)核查所有调查数据,经确认无误后,利用Epidata3.1建立数据库,。将数据录入数据库,应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1)本研究共调查109人,其中男性35人(32.11%),女性74人(67.89%)。18~44岁、45~59岁、60~79岁的调查对象分别有61人(55.96%)、33人(30.28%)和15人(13.76%)。(2)调查的109人的混合膳食样品中的铅含量范围为0.82~332.10μg/kg,镉含量范围为1.29~124.19μg/kg。(3)调查的109人中,铅暂定每日、每周耐受摄入量的点评估结果分别在0.03~9.07μg/(kg·bw),0.18~63.46μg/(kg·bw)之间,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铅暂定每日耐受摄入量(PTDI)、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的有12人;镉暂定每日、每周耐受摄入量的点评估结果范围分别为0.03~4.53μg/(kg·bw)和0.33~31.74μg/(kg·bw),超过规定的PTDI和PTWI的有8人。(4)样本铅日、周耐受摄入量的P97.5分别为6.61μg/kg.bw),46.21μg/(kg.bw);样本镉日、周耐受摄入量的P97.5分别为3.39μg/(kg.bw),23.71μg/(kg.bw).均超过了规定的铅、镉PTDI和PTWI.(5)从性别分析:男性中有11.43%的人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5.71%的人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女性中10.81%的人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8.11%的人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从年龄构成分析:18~44岁年龄组居民中4.92%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8.20%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45~59岁年龄组居民中12.12%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6.06%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60~79岁年龄组居民中33.33%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6.67%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从地域分析:河西乡的调查对象中无人存在铅、镉膳食暴露风险;金顶乡的调查对象中有18.75%的人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8.33%的人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通甸乡的调查对象中有5.45%的人存在铅膳食暴露风险,7.27%的人存在镉膳食暴露风险。(6)血清中的铅含量范围为0.00ng/mL-276.22ng/mL,镉含量范围为0.00ng/mL~15.15ng/mL。109份血清样品中,检出含铅的有88份,检出率为80.73%,检出含镉的有91份,检出率为83.49%。(7)调查的30份水样中,铅含量范围为0.00ng/mL~0.04ng/mL,检出15份,检出率为50%,检出的15份与国家标准GB/T5749-2006和GB3838-2002规定的限量值比较,6份生活饮用水(自来水、井水)中有5份超过了国家标准GB/T5749-2006中所规定的生活饮用水Pb的限量标准,平均含量是限量标准的2.8倍;9份地表水(河水)均未超过国家标准GB3838-2002所规定的地表水环境中Pb的限量标准。镉含量范围为0.00~2.51ng/mL。检出27份,检出率为90%。检出的27份水中,10份生活饮用水(井水、自来水)均超过国标GB/T5749-2006中所规定生活饮用水Cd的限量标准,平均含量是限量标准的192.00倍;17份地表水(河水)均超过国标GB3838-2002规定的地表水环境Cd限量标准,平均含量是限量标准的58.20倍结论(1)该矿区普米族居民已存在不同程度的铅、镉膳食暴露风险,个别居民的铅、镉膳食暴露风险已经很大。不同年龄和调查地点普米族居民膳食中的铅含量存在差异,而不同调查地点普米族居民膳食中的镉含量存在差异。金顶镇普米族居民膳食中的铅、镉含量均高于其他两个乡镇。(2)不同调查地点普米族居民血清中的铅、镉含量均存在差异;金顶镇普米族居民血清中的铅、镉含量均高于其他两个乡镇。(3)膳食中的铅含量、铅暴露量均与血清中的铅含量无相关关系,说明膳食可能并不是当地居民的主要铅暴露源,可能也不是引起当地普米族居民生物学指标改变的来源;而膳食中的镉含量、镉暴露量均与血清中的镉含量有相关关系,说明膳食可能是当地居民的主要镉暴露源,可能是引起当地普米族居民生物学指标改变的来源之一。当地普米族居民的BMI(体质指数)与他们膳食铅、镉的暴露量无相关关系,说明人体胖瘦程度与膳食铅、镉的暴露量无关。(4)该矿区居民生活饮用水中铅和镉元素的含量大部分超过国家限定标准,污染率分别达41.67%和83.33%,表明该矿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存在较为严重的铅和镉污染;该矿区环境地表水中镉污染较铅污染严重,达到94.44%。比较河水、井水、自来水三种水样重金属中镉和铅的污染率,发现对于铅元素,井水的污染率最高。对于镉元素,河水的污染率最高。(5)位于全国第二大铅锌矿金顶矿藏附近的金顶镇居民的铅、镉暴露风险较其他地区居民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