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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转型阶段,环境污染、工作压力、不规律的生活习惯等一系列问题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患上了不孕不育症,为解决这一生殖难题,医学界发明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运用这一技术来孕育生命。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还没有移植到体内的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和权利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一旦发生涉及冷冻胚胎的纠纷法官无法可依,做出的判决没有公信力,并且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冷冻胚胎的利益都不能得到保障。我国江苏省在2014年发生了一起由冷冻胚胎引起的继承纠纷案件,案件中冷冻胚胎的供体也就是受术夫妻由于意外死亡,双方父母为了争夺冷冻胚胎所有权诉诸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冷冻胚胎在法律属性上属于特殊物,不能随便继承,二审法院基本同意一审法院的观点,认为冷冻胚胎是具有伦理属性的特殊物,不能随便继承,但出于伦理、情感、特殊利益保护的角度考虑,判决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行使处分权和监管权。从不能被继承到享有监管权和处置权的改变,体现法院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兼顾情理,能够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作为失独老人的特殊心情,但同时也体现出由于立法的空白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难度。目前我国涉及胚胎内容的法律规范仅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规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没有从法律的层面上对其进行立法保护,这导致由于立法的层级较低,不能起到保护冷冻胚胎利益的作用,况且我国制定的这些规范大多是约束从事人工生辅助殖技术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我国应制定《冷冻胚胎法》,明确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和权利归属、权利内容等相关问题。受到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纠纷案的启发,作者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将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论述本篇文章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思路与创新点;第二部分介绍冷冻胚胎的基本理论,包括冷冻胚胎的相关概念界定、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对冷冻胚胎进行立法保护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对国外冷冻胚胎立法现状的描述以及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介绍我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案,以及对该案件进行评析;第五部分是对我国冷冻胚胎立法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