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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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世纪以降,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社会的发展,封建贵族等级制渐被摧毁,人们的政治权利得以维护,但在财富分配方面的不平等状况也日益突出,革命旗帜宣扬的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内在矛盾逐渐显露,平等价值观念更具经济的涵义,如何对财富和利益予以公平分配成为时代提出的现实难题,如何在个人自由权利和经济平等之间做考虑和选择也构成了近一百年来西方政治哲学讨论的重要内容。约翰·罗尔斯意图通过他作为公平的正义思想来调和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矛盾,其核心思想是:包括自由、机会、收入、财富及自尊的基础在内的所有社会基本善,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某种不平等的分配将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罗尔斯阐述中的转折旨在表明:要实现平等待人,在不能保证所有方面的一切平等时,也必须消除那些使某些人受损的不平等。质言之,若某种形式的不平等可以促进所有人的利益,可以有利于个人天赋的不平等,亦或是能够促进一些人最初的份额,它则可被接受和允许;如果不平等侵占了某些人的公平份额,这种不平等就不被允许。罗尔斯以社会中的最少受惠者利益的牺牲或促进为基准来衡量一种不平等是否被允许,但根据这个原则,被分配的各种益品可能相互冲突,罗尔斯将上述的一般观念分解为三个部分,再根据“词典式序列”原则对其进行排序,于冲突之间给予直觉主义所不能提供的系统性指导,在相应的序列要求下,平等的诸基本自由要优先于机会平等,机会平等要优先于经济资源平等,不可以为了促进后者而牺牲前者。诚然,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优先性假设及平等分配诉求具有广泛认可的现实基础,罗尔斯的平等主张特点就在于,在基本的自由、机会平等分配要求之外,对社会中最少受惠者即最不利者在收入和财富等经济资源方面的公平分配的侧重关照,这一点具体彰显于他的“差别原则”主张之中,罗尔斯称其自身平等观为民主的平等。综上,罗尔斯提倡一种先在的正义原则来指导社会基本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分配,这一原则的重点应是平等,他认为正义总是意味着平等,不平等应该被予以纠正。论者有谓,罗尔斯把平等提上了政治哲学的议事议程,他使平等主义成为几乎所有人都接受和默认的一种道德立场,结束了功利主义目的论在一个半世纪左右时间内对整个西方实践哲学,包括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的统治地位,罗尔斯的批评者诺奇克也颇具敬意的认为,罗尔斯的许多观念富有启发性,并相互结合构成了精致迷人的整体,政治哲学家们要么必须在此理论框架内工作,要么得解释为何不这样做。罗尔斯在对当下社会安排予以批判考察基础上,阐明了其“现实的乌托邦”目标指向。与此相应,另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卡尔?马克思也对现实社会进行了深刻批判,并认为世界可以变得不同且更好。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虽然未专门围绕平等展开系统详细的学术探讨,但于不同理论层面,如在其阐述劳动、人以及社会等问题之时都没有脱离平等的价值旨趣,他对资本主义、共产主义两阶段等诸历史位阶之平等问题所进行的多维剖析,以及对近代资本逻辑下的平等悖论所给予的辩证分析,皆阐发了丰富而深刻,独具启发和超越性的平等思想。对于所处社会中存在的平等问题,马克思将批判重心导向所有制领域,是力图体制颠覆的批判者,罗尔斯的讨论主题是社会基本结构,是立足体制内的改良者;马克思视平等为需待历史生成之现实结果,罗尔斯视平等为理论建构之逻辑起点;马克思的平等理论是对以往平等观的批判和革命性的改造,是为工人阶级反抗资本主义虚伪的平等和追求共产主义真实平等提供的思想指南,罗尔斯的平等理论是推进西方国家福利政策改革,为底层最少受惠者争取权利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源泉。通过在马克思平等理论视域下对罗尔斯平等理论进行深入探析,两者所呈现的平等理论内涵千秋各异,马克思平等理论较之固有着资本主义价值体系局限特性的罗尔斯平等理论的优越及超越性也鲜明昭彰,平等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两者主张中丰富、深邃的理论观念和视野,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当代中国面临的社会主义平等建设等实践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同时,论文的理论研究进路,也提供和丰富了理解与彰显马克思平等理论优越性的视角。论文于哲学史之经验主义思想脉络当中挖掘与罗尔斯平等理论具有渊源关系的平等思想观念,第二章运用分析的方法对平等理论中的一般构成要素进行解析,并在选取的主体、环境、制度、限制、标准五个要素组成的分析框架之下,于第四章、第六章中分别对罗尔斯和马克思的平等理论进行要素分析,展现两者的逻辑构成及运动,再于第五章、第七章中将两种平等理论分别还原到现实历史之中,完成逻辑的历史再现。论文第八章在平等理论一般要素的分析框架之下,立足于马克思平等观,对罗尔斯平等观进行对照和审视,进而将两者平等理论的特点、马克思平等理论之超越性与罗尔斯平等理论之局限性予以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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