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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制度的创新尤为重要。土地托管是在土地制度改革下的一个重大的创新。通过土地托管,一方面解决了“土地由谁来种”的问题,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为社会创造财富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因此研究土地托管模式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在资料库查阅文献资料、暑期实地调研等方式,先对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概念进行了辨析,并依据现有土地托管模式的分类方法和形式,总结了我省现有的三种土地托管模式:菜单式托管、全程托管、股份经营型托管模式。总结前人的观点,本文将托管组织分为农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种粮大户、龙头企业(土地托管公司),并对三类托管组织的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本文首先将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研究的方法、技术路线、研究的创新和不足进行了阐述。其次介绍了河南省土地托管的主要模式,分析了土地托管产生背景及取得的成效。再次,对河南省土地托管模式进行了实证性分析,选取渑池县杨村专业合作社为案例具体分析托管模式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最后,利用相关理论如分工与专业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等对我国土地托管模式从不同模式下土地托管组织经营特征、不同托管模式服务协议、农户选择不同托管模式的影响因素三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对三种托管模式进行了整体评价。这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经过分析笔者得到了三个研究结论:(1)土地托管有利于促进农业分工、农业专业化发展。(2)全程托管优于菜单式托管、股份经营两种托管模式。(3)合作社是推进土地服务规模经营的重要载体。并基于研究内容提出来三个政策建议:(1)加强对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的政策支持。(2)加大对土地托管组织的扶持力度。(3)引导土地托管组织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