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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三国从2012年就开始进行FTA的谈判,谈判进行多次不仅没有完成,反而进入了一个十分困难的局面。截止到2017年1月9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已经进行到第十一轮,除了对货物、贸易的谈判之外,还涉及金融、通信、自然人移动方面的内容,但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仍然是对进出口货物关税减让的谈判,农产品由于自身独特的特点和其在中国的特殊地位,更加要求我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掌握主动权,制定最有利于我国的关税政策,这样不仅能保护我国农产品产业的发展,更有助于中日韩三国之间的产业互补,促进区域价值达到利益最大化,中日韩三国协同发展。关税减让是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十分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农产品贸易中十分敏感的部分,如何协调关税让使进出口贸易产生最大的效益成为中日韩谈判中重要的一个部分。为了保证谈判的更好的进行,最大程度上为我国争取利益,我们对关税减让与农产品贸易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个影响性的分析,为中日韩的农产品谈判做一个支持。文章首先对我国现行农产品贸易的关税税率的情况做了一个简要的分析,让我们在进行关税减让政策的制定之前对我国目前的状况进行了解;然后分别对中日、中韩的双边贸易进行关税税基与关税税级的概况介绍,分别对比中日、中韩两国的农产品关税情况,找出各个国家的关税特点,以及农产品关税税基的情况;之后,我们对农产品进行RCA指数测算,运用产品空间的方法计算出每一类农产品的密度,在进出口时根据密度与关税税率的高低进行分析,得出我们是否应该进行关税减让等结论,使产品在进口时不会对国内的相关产业产生冲击,在出口时不仅能保证国内市场的劲头十足又能带动其相关产业的发展。针对以上各种类型的产品,我们做出是否应该进行关税减让的分析,为我国的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谈判作为一定的依据,来保证我国的在农产品贸易上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保证广大农民的最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