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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1834)毛国姬、毛国翰选编的《湖南女士诗钞所见初集》,实际上反映了明清易代以来至该集编纂期间湖湘女性文学的发展历史,对湖湘女性文学和全国性地域文学专集研究均有重要价值。在清代中前期湖湘闺秀的创作中,早期频繁出现的绝命诗构成一道凄婉的文学风景,实际隐含着此时女性作家、选诗家和阅读者以诗歌作为道德载体的传诗心理。不过,随着湖湘文化家族的发展与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更有诗学自觉的湖湘闺秀家族正在逐渐形成,而由外省嫁入湖南的三位女诗人江峰青、戴珊和方曜诗歌中的“异域”元素,则引起了跨地域的文化碰撞与交流。此外,一些女诗人的自传性诗歌与咏史、论诗诗体现出她们对女性才名与性命关系的独特思考。以上诸多因素,构成了湖湘女性文学从“道德诗篇”向“一门风雅”的发展轨迹。女性“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的三重伦理身份,从根本上影响着她们的创作意识与写作空间,并占据她们诗歌写作的重要主题。湖湘女性“为人女”的诗歌主要体现出文人对才女早殇的特别关注,女儿对家族文化的责任意识与实现方式,以“孝女”身份为掩护而奉行独身主义理想的王瑶窗、王绮窗姐妹,则表现出极特殊的女性思想光辉;“为人妻”的诗歌则主要描写女性在“贤妻”与“娇妻”双重角色中的自我平衡,以及她们所获得的来自其夫与社会的关注与认可程度;大量“贤母课子”的记录,可见“为人母”的女性在家族文化建构与传承中的重要作用,她们的“示儿诗”则反映出在当时文化相对落后的湖南地区,女性对儿辈更为多元的价值期许,甚至塑造了摒弃对儿孙科举功名追逐的纯粹慈母形象。由第一代闺秀郭步韫与家族第一位进士郭云麓所共同缔造的湘潭郭氏闺秀群,是清代中前期最为杰出的湖湘女性文学家族代表,也是进入全国精英文化圈视野的重要家族。由郭氏第三代闺秀郭润玉于道光十七年(1837)编刻的《湘潭郭氏闺秀集》,展示了郭氏家族一门四代七位才女的创作与交游情况,续写了郭氏家族男性文士相继去世后寂灭的家族史,体现出家族闺秀对于传承家学和弘扬家声的重要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李星沅和郭润玉的婚姻起到了关键作用,他们所共同创作的《梧笙馆联吟初辑》成为当时文坛一段广为流传的佳话,郭润玉也因此得到了全国一流文化圈的认可,并被众多闺秀诗集、诗话关注。随着郭润玉的爱情故事与诗学才华传播,她背后的郭氏家族及郭家闺秀影响也在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