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展开,依次描述了民国时期的书法大环境、女性主义意识发展状况、女子书家群体的社会性艺术活动和书法创作风格以及民国女子书法中遒美一派的具体作品风格,以期带着书法史和性别意识的双重眼光为女子书法在发展至民国时期遒美化的成因梳理出清晰简明的脉络。民国时期的女子书法风格一转古代女书家的柔秀而以遒美作为代表性特征,名媛辈出,佳作不断。这与民国时期的“后碑学”书法大环境和当时的女性主义意识的发展不无关系。在中国封建传统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中,“士”阶层是书法的监护人。书法,正是文人贤士们超乎凡夫俗子的文化才情滋养而出的奢侈品,是这个阶层区别于他者的符号。随着近代毛笔与文言文的双重废黜和传统文人士大夫向近代知识分子的转型,书法从古代稳居文化中心地位的人文教养蜕变成具有艺术学科性质的业余爱好。学科性的优势在于让民国时期的书法教育能够得以成体系地进行清晰化教学活动,从而能够为女子书家群体的出现预备好教学环境。西学东渐所带来的也不仅仅是焦点透视性的理化治学方法,更有两性平等的女学思想。于是,在如此般开放的环境中,这批优秀的女子书法家才得以涌现于民国的书坛。她们的出现,无论从书家的活动性还是作品的数量、质量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的,形成了民国书坛的一道秀丽景致。风格上讲,中国近代的女性主义运动具有着强烈的男性化倾向的局限性。这使得男子气质一度成为民国新女性的审美标准。以雄强遒美为质的民国女子书法审美取向是受其与彼时金石为趣的书法风潮共同影响的结果。以萧娴、游寿为代表,拥“大书家”而非“女书家”的称谓成功进入男子建构的书法场域者,其艺术作品中的性别特质是隐退的。这是文化男权主义深刻而隐性的存在。笔者试图通过对民国女子书法审美取向的研究论证:书法,不仅是阶级之间的非暴力形式的权力表述,也是性别之间的象征符号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