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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地理标志的讨论仍处于起步阶段,学者们对地理标志及相近概念的理解还存在一些模糊和分歧,故通过对众多学者的观点进行梳理得出地理标志的概念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我们认为,地理标志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是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所以,地理标志无庸置疑的就是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
从国际条约和外国立法经验看来,世界上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途径可以归纳为专门立法保护模式、商标立法保护模式、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保护模式、混合立法保护模式等四种主要保护模式,且国际上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在逐渐加强,并呈现出国际一体化趋势。
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政出多门导致地理标志保护的混乱、保护意识淡薄、地理标志各种侵权泛滥等等,因此,解决上述问题的应对之策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整合现有法律资源,实行混合立法保护模式来对地理标志加以保护,即专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法》,使其在地理标志的保护中起主导作用,辅之以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模式。其中专门法中,应当明确规定地理标志的适用范围,建立地理标志保护的三大制度,即注册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酒类产品的特殊保护制度和完备的侵权救济制度,并参照TRIPS协定,完善禁令、临时措施、海关边境措施等制度,以健全执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