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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产品种类、产品需求越来越多的同时,产品的质量问题也不断出现,从而引发了越来越多的产品责任案件,其中最为关注的无疑是像“龙胆泻肝丸”案件、“三鹿奶粉”事件等类似的大规模的产品侵权责任案件。这些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不仅给众多受害人造成损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社会信用,同时影响社会稳定,是社会不安定的诱因,社会危害性极大。然而,在实务中,对于这些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不管是在法律层面,还是在行政层面、社会方面,都缺乏切实有效的应对、救济机制。正是由于这种现状,使得在“龙胆泻肝丸”案件中,受害者因为其不能举证其所适用的具体药品生产者,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其损害得不到赔偿,得不到救济。针对这类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国外有不同的救济方式,我国目前并没有完善的救济机制,对此,我们有必要进行研究,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并辅之以相应的行政手段进行规制,以应对这种大规模产品侵权,保护受害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全文一共分为四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分别是: 第一章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的基本理论,主要对其概念、特征进行了介绍,并对其与共同危险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进行了区别比较,以对其性质进行界定。 第二章是关于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的实体疑难,以因果关系为切入点。因果关系的认定,特别是因果关系的正确认定是归责的先决条件,本章主要通过对产品侵权中因果关系认定的特殊规则的介绍,进而指出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方式。 第三章是关于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的综合救济体制。从实体法、程序法和其他社会化救济手段等方面,结合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从其上述三方面的救济,对国内外该类侵权的综合救济体制进行分析介绍。 第四章完善加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制度的几点思考。结合我国的关于该类侵权的救济现状,从实体法、程序法、其他社会化救济角度,对侵害人不明的大规模产品侵权的救济提出几点建议,以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