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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发展和扩大乡村基层民主,确保农村村民可以充分行使自治权利,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村民自治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村级治理制度,是根据宪法和法律,为管理农村地区事务而产生的重要措施和自治形式,体现了国家政权与民间组织在乡村社会的互动。在我国,少数民族村寨具有自身的地域特点和民族特性,在村寨内实行村民自治,要注意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特性、民族政策和村寨的实际相结合,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和村民自治工作相结合来开展。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传统的影响,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和完善。本论文便是在研究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从村民发展权和村民自治权这两项权利出发,分析村民自治的理论实质,剖析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探讨村民自治的法律对策。笔者认为,只有从法理的视角对村民自治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构建科学的村民自治法律保障体系,才能为缺陷的解决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从而促进村民自治制度在法律维度内的有序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奠定牢固的法治根基。
本论文分成四个章节,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践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制度进行研究:
第一章是我国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制度概述。本部分主要阐述了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概念和特殊性,从传统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居住生活条件的复杂性、经济形态的自给自足性、宗族的渗入性和宗教的多元性以及民族风俗习惯的结合性五个方面,对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作出论述,从而将少数民族村寨的村民自治与一般村庄的村民自治相区别。
第二章是对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权利理论。本部分从少数民族村寨村民发展权和村民自治权两个方面的理论维度出发,分别从村民发展权和村民自治权的涵义、基本特征(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和价值属性这四个方面,对我国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进行法理上的分析。
第三章是在第二章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发展的缺陷。首先是少数民族村寨村民发展权的现实困境——发展相对落后。其次是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权的突出问题——村规民约和村民法治意识。最后是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问题的法治根源——法律保障存在缺陷。
第四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法律对策,以期对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首先,以《宪法》为根本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配套的法律机制。其次,将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相结合,促进少数民族村寨村民自治的发展。再次,规范少数民族村寨的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自治规则体系。最后,提高少数民族村寨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