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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不仅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造就了一批新兴的明星企业甚至整个行业。创业风险投资的迅猛发展使创业风险投资的微观行为以及作用成为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课题而备受关注。本文运用信息经济学的原理,以创业风险投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为出发点,提出创业风险投资在民营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内在价值提高和外在价值提升两方面作用的研究假说,通过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证明了创业风险投资对被投资企业作用的显著性,并且探讨了这种作用的机制及其原理。文章首先对创业风险投资人力资本投入的动机进行分析,在国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探讨了创业风险投资的功能及其作用因素。作为资金提供者的创业风险投资为了降低代理成本,通常在事前的项目筛选、事后的参与监督管理中提供价值性服务,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内在价值。另一方面,在公开发行市场上,创业风险投资为了维护自身声誉而使其投资的企业以接近其内在价值的价格发行,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外在价值。接着,文章以深圳中小企业板中的10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有创业风险投资支持与无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IPO折价率、累计收益率、Q值以及上市前后四年财务绩效的变化。作为文章的主体部分,这三个实证模型的检验支持了创业风险投资对民营企业成长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作用的论断,即有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相对于无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的上市公司的折价率低,Q值较高,上市前后四年的财务绩效平均水平较优。在这基础上,文章通过检验说明被投资企业的产权属性对创业风险投资功能的发挥没有显著影响。最后,文章对加大发展我国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从而促进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并在文章研究的局限中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