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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质随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在城市大气污染物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机动车尾气的排放在兰州市大气污染中占有主要地位。借鉴国内外对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的相关研究,通过详细调查兰州市2004-2010年机动车的保有量、主要干线车流量、主要工业源排放状况以及能源使用情况,依据兰州市现状,提出了兰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分担率的计算方案,分别计算了2004-2010年的CO、NOX、HC、SO2、PM10的排放量及分担率,分析了兰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与目前交通状况之间的关系,机动车在主要路段的排污情况及不同车型污染物排放状况,还估算了过境车污染物的排放状况。结果表明:(1)2010年兰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CO在兰州市的大气污染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计算CO、NOX、HC、SO2、PM10,得到它们的排放总量分别为30.68万吨、2.52万吨、2.71万吨、0.25万吨、0.10万吨,其中CO、NOx、SO2的分担率分别达到了95.11%、35.75%和3.52%。(2)各车型CO的分担率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汽油轿车,占到了89.68%,其次为摩托车,占4.71%,微型汽车和中型汽油车分别占1.91%和1.74%。这四种车型占到了兰州市机动车CO总排放量的98.04%。各车型在NOx分担率中,汽油轿车的比例最高,占53.91%,其次为重型柴油车,占29.03%,中型柴油车的分担率为6.58%,以上三种车型占了兰州市机动车NOx总排放量的89.52%。各车型SO2分担率中,轻型柴油车的比例最高,占50.32%,其次为汽油轿车,占20.60%,中型柴油车的分担率为10.89%,上述三种车型占了兰州市机动车SO2总排放量的81.81%。在HC的排放上,汽油轿车、摩托车、重型柴油车的排放量共占总排放量的93.19%,成为主要的污染源。在PM10的排放上,轻型柴油车、中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的排放量共占总排放量的96.07%,成为主要的污染源。(3)兰州市过境车尾气排放的CO、NOX、HC总量分别为9.36万吨、1.01万吨、0.65万吨,它们在机动车排污份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30.51%、40.08%、23.99%。(4)南滨河东路、南滨河西路、西津西路、北滨河路、天水路等18条路段虽然只占兰州市道路总长度的12.58%,但是机动车尾气排放的CO、NOx、HC的比例分别达到42.47%、47.35%、42.60%。(5)通过兰州市空气质量与各项影响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分析可知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质对兰州市的大气环境具有一定影响。本论文通过现场调研、测试以及模式计算得出了上述数据,结合数据,分析兰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根据兰州市机动车污染控制现状,从强化源头管理、黄标车限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改善路网基础设施、机动车排放控制、机动车环保管理、燃油(气)质量改善、技术保障和能力建设、促进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法律保障10个方面为兰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提供相应的对策,同时也为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