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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宗教习俗上承殷商西周,下启战国秦汉,确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官方宗教的基本特色和民间宗教习俗的主要内容。学术界对春秋宗教习俗的研究,与在中国原始宗教和商代、西周宗教上倾注的热情相比,似乎显得太冷淡。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见于各种宗教史、民俗史以及少量单篇论文中,与声势浩大成果丰硕的殷商西周的研究相比,似不可同日而语。 本文以《左传》研究为本,辅以《诗经》、《国语》、“三礼”、《史记》等先秦汉代文献,参看古今中外有关论著,兼取考古成果。力图完整客观地展示春秋宗教文化面貌,探讨宗教崇拜的神灵、宗教活动、宗教观念和宗教性习俗的内涵和形式的本质特征以及蕴涵的社会心理,研究宗教在春秋社会中的作用以及与其它文化形态的关系,追溯春秋宗教与原始宗教以及商代、西周宗教和秦汉以后传统宗教的渊源关系。 春秋宗教信仰的神灵体系由天、祖先神和自然神构成。天是春秋至上神,其神性特点是权能的广泛性、意志的权威性和赏罚的道德性。天信仰对于现存社会秩序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既维护又破坏。春秋人所信仰的天的变化趋势是人格色彩淡化,从天的意志向“天道”转化,内涵几乎等同于社会、自然法则。春秋人对祖先神怀有一种有别于天和自然神的亲近感,予以特别的尊奉,宗庙祭祀之殷勤远远超过对天的祭祀。春秋人将自然神分为“日月星辰之神”和“山川之神”两大系列,日月星辰之神主要有太阳、彗星、岁星、雨、云、雷等,各国崇奉本国境内的名山大川,称为望,其中黄河最为显赫。春秋所祭祀的社稷大概出现于西周中期。社源于原始土地崇拜,稷与谷物无关,其原型当是《诗经》中的田祖,即周人始祖弃。确立社稷崇拜,将始祖稷作为农业神与土地神一同尊奉,体现了以周王朝为代表的华夏农业文化和宗法文化的结合。汉人将社樱解释为“土谷之神”,影响很大,成为汉以后社樱的传统定义。 春秋宗教活动主要是祭祀和卜盆。祭祀是宗教崇拜的基本形式,是春秋人与神的直接交往。春秋对天、祖先神和自然神的祭祀,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卜篮是人与神的间接交往。商代之后,龟卜为笼占取代的观点有误,春秋时期龟卜活动不仅在数量上多于占盆,而且占卜的范围比占筑广,也不存在“大事卜,小事盆”、“先盆而后卜”和“卜笼不相袭”之制。“卜笼不过三”是周人之制,但是,与西周前期一事三卜篮不同,春秋以一事一卜笼为常。 本文将好发预言、盟誓诅祝以及相信并传播鬼神显灵作为宗教性习俗,因为它们本非对神的崇拜活动和形式,而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评论、交往方式和信息传递的特点,然而都是以宗教意识为基础或以神为中介的习俗。 春秋具有系统性的神学观念是神正论、善恶报应观以及无神论思想。神正论的基本观点是神“聪明正直”,“惟德是依”,福佑有德之人而降祸于恶人。神正论将人的价值实现托付于神,又让神转交给人自己,目的是提高世人行为选择的道德意识,减少现实社会的无序和混乱。春秋形成的善恶报应观是中国传统报应观的源头,其基本内涵是:个人的善恶行为将引起不同的结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积恶积善说、隐愚说和子孙报应说三者结合,圆满地解释了现实生活中道德与命运的矛盾。春秋无神论是宗教神学思想中产生的异己力量,提出民为神主、天人不相及、吉凶由人和妖由人兴四个重要命题,论及天人关系和人的命运由什么力量支配这两个重要问题,其明显的缺陷是尚未怀疑人鬼的存在。 春秋宗教与政治、宗法、伦理道德的关系密切,尤其表现在春秋人的祖先崇拜的活动和观念中。春秋频繁举行的宗庙祭祀的现实意义不仅在于团结族人,加强宗族的凝聚力,而且以神圣化的仪式和规范化的行为张扬了孝德,在祭祖的庄严隆重的仪式中,对祖先的尊崇升华为一种美德—孝。春秋祖先崇拜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各国君主的祖先实质上成为国家神,国家的一切重要政治、军事、文化活动,都要告祭国君祖先。国君的宗庙是国家政治活动中心,与社租一起作为国家的象征,具有相当深刻的文化意蕴。社樱象征国家,是以农业为根基的物质文化的标志,宗庙象征国家,反映家天下的社会政治文化特点。 从社会心理看,春秋宗教信仰的特点是信仰理性化和信仰与怀疑共存。比较而言,商人信仰狂热,西周信仰虔诚,春秋信仰理性化。春秋信仰的理性化表现为主体意识增强,特别是在前兆信仰活动中显示了强烈的理性精神。春秋卜筑与殷商的多达十几次和西周的三卜不同,以一次为常。卜邃者常常假借神意以表达对社会人事发展趋势的个人观点,甚至无视预测的吉凶而按个人意愿行动。春秋卜盆之所以具有理性精神,原因在于,科学知识积累和人的力量的发现。春秋知识阶层所掌握的社会历史和自然科学知识,对社会和自然现象及其规律的了解,一般超过殷商西周的智者。科学知识的自觉或不自觉的积累,提高了春秋知识阶层的认识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从而增强了主体意识,弱化了神学思维。 春秋人信仰人鬼,怀疑、否定自然神。他们对天人关系的无神论思考相当深入,间接否定了天神和自然神的存在,同时肯定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