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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多年以来实行全能主义管制模式,政府养成了替民做主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想问题、办事情更多的从自己角度出发而很少倾听农民的想法和意见。于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一种“上级领导决策、农民按部就班完成任务”的思维定势。而农民长期以来作为政府管理的客体,也逐渐习惯由政府做主和包办代替,农民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逐渐缺失。即使在参与的环境大为改善的当前,一些农民对于什么是参与、如何参与、参与什么、参与要达到什么目标等等,仍存在着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本文以处于我国中部地区的平原村庄——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兴隆村为分析单位,从利益视角出发,以兴隆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为线索,考察农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参与态度与参与行为的变化。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兴隆村村民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参与经历了由“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变化过程。从参与过程来看,兴隆村村民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初,农民从冷漠回应到被动参与的过程。兴隆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基于农民需求和政府政策内生外动结合的推动,起初农民由于对经济利益不满足而导致不愿参与。二是农民由被动参与到引导参与的过程,这是在利益驱动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农民追求货币最大化,而政府追求公共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产生冲突时,农民被赋权协调利益冲突,被引导参与到建设过程中。三是农民基于自身需求而从引导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过程,包括农民对新村公共事务的参与、公共设施的管理、公共环境的维护等等。这一时期农民将社区看做生活共同体,将自身看做是社区生活的一份子,由于对公共利益的共同追求,农民参与积极性得到了较大提高,并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到新村管理与发展之中。兴隆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农民从开始冷漠回应到最后主动参与,农民的参与层次与利益相关度紧密相连。本文拟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农民是如何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来?农民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态度、动机、方式、内容有何变化?利益相关度与农民参与程度有何关联?文章通过对兴隆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进行动态考察得出结论:对利益的追求是人们行为的根本动因,参与正是在对利益的追求中产生的。利益不相关时,农民参与偏向“动员型参与”形式,即由政府、村委会进行动员,农民只是简单接受其传达的信息;利益相关且相关度较弱时,农民的参与形式是“引导型参与”,即政府在尊重农民个体自愿的基础上,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保证农民的民主权利,不断引导农民参与;利益相关度较强时,农民更倾向于“自发型参与”,由于这一时期新村的公共利益与农民的个人利益有高度相关性,农民将自己当做是新村的一份子,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新村公共事务中。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如火如茶,建设过程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兴隆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案例启发我们,农民参与取决于相关利益,利益相关性越强农民参与积极性越高。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要保障农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利益,提高农民的参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