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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崭新时代。地理课程改革随之提上议事日程,在相关的课程专家、地理学科专家共同努力下,《全日制义务教育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和《全日制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相继制定出,分别于2001年7月和2003年4月正式颁布试行。地理新课程的理念、目标、内容、结构和功能等日渐深入人心,与地理课程改革有关的观点日益增多。本文试图从地理课程论、国内外地理课程比较研究两个角度来分析论证基础教育中的地理课程改革思想。结合地理课程实际,文章首先阐述了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认为课程是教学的前提条件,是教学内容的源泉,是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但课程不能代替教学,必须与教学紧密配合,共同体现二者的教育价值。接下来,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三个国家和我国基础教育地理课程改革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得出十一点启示,并在此基础上认为:我国基础教育地理课程改革可从两个主要的方面来推动:提高中学地理教师素质和提高中学地理教材质量。无可否认,乡土地理课程和校本地理课程的开发以及信息技术与地理课程的整合等问题是很有价值的研究领域,这些都离不开调动中学地理教师和中学生的主体意识,让他们形成课程意识,成为地理课程开发的主体,为自身的健康成长、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地理教材作为课程资源主体,在教学活动中是最主要的载体,其质量还有待提高。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地理课程与教学的本质就是变革,地理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循序渐进,特别强调要注重学生人文意识的培养,以保证我国基础教育地理课程改革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