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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影响司法机关威信的犯罪,随着修订后的刑法实施,在司法实践中对刑讯逼供罪的认定依然存在较多争议,无论是犯罪对象,还是主体,以及将致人伤残规定为转化犯,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均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拟从刑讯逼供罪的历史演进、实践中对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犯罪主体,致人伤残应以结果加重犯论处,提出完善刑讯逼供罪的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