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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保障社会公益等方面有着弥补政府缺陷的“替代效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从税法方面对非营利组织作了税收优惠的制度安排。在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颁布为各地相关规范的制定提供了指导,推动了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制的发展。但遗憾的是,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立法过于原则、模糊,执法效率低下,司法实践经验不足,这些问题导致我国非营利组织在享有免税资格这一税收优惠时面临着种种困难的局面。因此,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治建设问题的研究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以两则通知发布以来对非营利组织带来的影响为线索引出,并结合广州“金丝带”这一案例,提出该案情反映的议题即本文研究的问题,概述了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律制度的研究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一部分,研究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相关问题。从界定非营利组织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入手引出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免税资格认定的必要性。第二部分,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律制度的实施现状。首先,对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法律规范进行归纳,总结出我国整体对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实施状况。其次,根据案例指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第三部分,通过比较和借鉴域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总结出我国可以从中受到的若干启示。这里主要是借鉴美国、德国和日本的经验。第四部分,在借鉴域外相关国家和地区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现阶段特有的经济、社会情况,从三个方面来提出关于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制的建议。其一,结合实际构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法律制度,具体从提高立法层次、制定统一的免税资格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等方面构建该法律制度;其二,完善免税资格认定的监督机制,保障免税资格认定的结果具有公正性;其三,完善免税资格认定的权利救济机制,保障非营利组织享有税收优惠的权益。结语部分对我国现阶段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认定法制状况进行概括总结,对以后采用多学科、多方法进行更加全面的研究提出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