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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网络走进千家万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网上搜索成为网络很重要的功能。网页快照具有解决网络拥堵、提高网络搜索效率的功能,所以,为很多做搜索的大型公司所运用。1998年,Google推出自己的网页快照服务,从那时发展至今,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都推出了自己的网页快照服务。网页快照服务可以准确定位被搜索信息、查找到删除网页、对比网页修改信息,因此,用户使用率逐年增高。但是,由于网页快照涉嫌侵犯原网页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发展到目前,经常遭遇被诉。如美国的Field v. Google案,德都诉三七二一公司案,王路诉雅虎案,奇虎360和百度之间的“3B”大战等。因为不同的国家在立法传统、法律体系、法律思维、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存在不同,所以,对于网页快照问题存在着不同的判定标准。我国在立法上,缺乏对网页快照行为的准确定性,并且对于网页快照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仍存在争议,在司法上,出现理论界与实务界看法不一的情况,在案件判决上也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这使得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一头雾水,不知道如何是好。例如,Google曾经为了减少因提供网页快照服务带来的诉讼,决定对中国香港地区不再提供该项服务。因此,对于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页快照服务的侵权问题进行探讨和梳理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使用文献分析法、个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方法对该论题进行分析,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分析研究此论题的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现状等。第二章,笔者通过对网页快照的概述阐述了何谓网页快照服务。第三章,文章主要分析了网页快照服务侵权法律规制现状。第四章,文章主要具体探讨了网页快照侵权的典型问题,包括网页快照的归责原则确定问题、网页快照构成要件不明确问题,及网页快照的免责事由争议。在第五章,也是文章的最后一章,笔者对完善网页快照法律规制提出了建议,从明确规定网页快照著作权侵权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明确网页快照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将合理使用制度作为网页快照著作权侵权的抗辩事由三个方面去谈。